⒈用于回填的全部材料,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填料既要能被充分压实,具备良好的透水性,且不含有草根、腐植物或冻土块等杂物。回填石灰土应按要求拌合。
⒉回填应分层填筑,根据压实机型,一般控制在每层填厚不大于10-15厘米,分层填筑应尽量保证摊铺厚度均匀、平顺。在雨季回填时,填筑面应做成3%-4%的坡度,以利于排水。
⒊构造物的回填应遵照两边对称原则。并做到在基本相同的标高上进行,防止不均匀回填造成对构造物的损坏。
⒋基坑的回填,应在排干积水的情况下作业,回填工作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靠路基的坡度应当挖成台阶,以便于保证回填质量。
⒌回填前,先与断面上划分回填层次,确定检测频率,填写检测记录。
⒍填筑时要设专人负责,每一构造物谁负责回填要明确。
⒎不同土质应分层填筑,不准混合用。回填土要经过选择,含水量要接近最佳含水量。
⒏回填高度要按设计图规定施工,轻型桥(涵)台,在梁(板)未吊装前,不允许填过允许回填高度。
⒐圆管涵顶部回填土高度必须大于50厘米时方可放行车辆,车辆通过圆管涵时要放慢和避免压坏圆管。
⒑每层回填都要做压实度检验,压实度检验记录必须和填筑高度相等,并保证符合技术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