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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状态与施工安全

发布时间:2022-03-15

在分析众多的安全生产事故中发现,许多事故的发生都与人的心理因素有关,由于心理的作用导致事故发生的现象不胜枚举。

有什么样的心理活动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人员一般有三种不正确的心理过程。

一是认为自己有经验,或虽感到有危险,但认为“不要紧”而继续作业,有意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不遵守作业规程。这种人大多是属于性格比较偏激,任性,喜怒无常,冒险逞能,没有责任感。

二是安全意识不强,盲目作业,心中有事或心情不好,没有把精力放在工作上,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种人大多数是工作能力有限,责任心又不强,性格懒散,对事漠不关心,情感紊乱。

三是平时工作过分小心谨慎,行动迟缓,结果导致事故发生。这种人大多分析判断能力差,运动配合能力较低,眼耳等感觉器官不能精确和迅速地配合四肢的运动,而且意识控制动作的能力也低下。

发生事故是谁都不愿看到的,包括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管理人员和具体的工作人员在内。但树欲静而风不止,事故却仍然时有发生。这就启示人们,解决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仅靠教育和惩处是不够的,还必须运用心理学原理,适应人的心理活动规律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调适,确保在健康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相关工作。

一是安全教育要富有人情味。安全教育不能总是干巴巴的规定和条文,要讲情,讲理,让受教育者感到抓安全不仅仅是领导的事,而且还是对员工自己负责,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二是努力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越紧张越容易出错,越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管理人员不能总是板着面孔做工作,即使是对工作中有差错的员工,也要尽可能地利用平和的方式去解决。

三是及时为员工减压。管理人员要了解员工的个性特征和生活情况,及时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帮助员工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减轻心理负担,使他们在工作中有一个愉快心情。

四是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对于存在心理障碍的员工,比如对自己的操作技能缺乏信心的员工,要安排业务骨干进行传帮带,通过必要的心理疏导,使其放下包袱。实践证明,心理因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从心理调适入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就能极大地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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