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构件的混凝土实际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混凝土表面的受拉粘结强度不应低于1.5MPa。粘贴钢板应采用粘结强度高且耐久的胶粘剂。钢板可采用Q235或Q345钢,厚度宜为2—5mm。
2、钢板的受力方式应设计成仅承受轴向应力作用。钢板在需要加固的范围以外的锚固长度,受拉时不应小于钢板厚度的200倍,且不应小于600mm。受压时不应小于钢板厚度的150倍,且不应小于500mm。
3、粘贴钢板与原构件尚宜采用专用金属胀栓连接。
4、粘贴钢板加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胶粘剂的材料性能、加固的构造和承载力验算,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对构件承载力的新增部分,其加固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宜采用1.0,且对A、B类钢筋混凝土结构,原构件的材料强度设计值和抗震承载力,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有关规定采用。
5、被加固构件长期使用的环境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粘贴钢板加固时,应卸除或大部分卸除作用在梁上的活荷载,其施工应符合专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