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住建〔2018〕202号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二季度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市建委(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二季度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建办质函〔2018〕50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通报情况,深入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从辽宁第二季度的上报情况看,仍有部分地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不全面,没有做到项目全覆盖。其中,阜新市法定代理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签署率未达到100%;沈阳市(市政)、锦州市、辽阳市、葫芦岛市永久性标牌覆盖率未达到100%。各市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的要求,提高质量责任意识 ,强化质量责任追究,确保“两书一牌”制度落实到位,加强政府监管效能,推动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二季度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 (1).pdf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