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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两款一金”的函

发布时间:2018-12-20来源:福建省住建厅-最新文件

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福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8〕66号,简称《工作方案》),做好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工程款、物资采购款和涉企保证金清理工作,推进福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请你们抓紧组织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对本部门及其直属机构作为建设单位(代建单位)依法依规发包的工程特别是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项目工程款、物资采购款、涉企保证金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项目清查台账。对存在拖欠“两款一金”的,填报《拖欠工程款清查情况表》、《拖欠物资采购款清查情况表》和《政府收取的应返未返保证金清查情况表》(详见附件1、2、3),于2018年12月30日前加盖部门公章后汇总至我厅,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逾期则视同“零填报”。

  联系人:缪薛辉 联系电话:0591-87516529

  传 真:0591-87616918 邮 箱:st503@126.com

  附件:1. 《拖欠工程款清查情况表》

     2. 《拖欠物资采购款清查情况表》

     3. 《政府收取的应返未返保证金清查情况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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