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建字〔2007〕2号)以及《关于开展注册期已满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赣建建〔2016〕4号),经审查,胡颖怡等230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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