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阴百胜等评标专家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11-07来源:陕西省住建厅-省厅文件
陕建发〔2018〕363号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相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根据《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评标(评审)专家不良行为的情况通报》(陕交易监督
[2018]33号)所反映情况,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 12号令)第五十三条及《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9号令)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暂停评标专家阴百胜、闫小玲、牛海峰、范建平、姜得晟、刘庆凤、刘群祥、赵琦、张春兰、张根社等10人半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资格。
希望全体评标专家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严守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评标工作纪律,切实增强评标责任意识,不断提高评标质量。
特此通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5日
查询更多建筑企业的违规/违约等不良信息,请直接移步至建筑企业不良行为查询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