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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西安市地铁项目开展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11-01来源:陕西省住建厅-省厅文件
陕建质发〔2018〕135号
 
西安市建委、市地铁办:
  2018年10月24日-25日,我厅抽调相关专家组成督查组对你市在建的地铁项目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采取从市地铁办在建地铁项目台账上随机抽取项目,工作组成员直插工地,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实地检查等方法,重点抽查了3个在建地铁工程项目,分别对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调整比例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及检测等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和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督查情况
  从督查的情况看,三个地铁项目各方主体基本能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较好地履行质量、安全职责,在建地铁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总体稳定,工程质量处于可控状态。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全面,针对性较强,施工管理有序,文明施工氛围浓厚。监理单位能授权任命总监负责制并组建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基本能按要求开展现场监理工作。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才缺乏,部分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认真,执行规范标准不严格,安全教育不全面、不深入;2.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目标未量化,执行规范标准不严格,工程资料管理比较混乱,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公示牌设置不符合规定要求,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安全防护警示标志不规范,材料的联合验收记录不符合要求;3.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开展巡查、检查不力,履职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或发现问题未能及时督促整改。4.扬尘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监管队伍还存在素质不高、专业人才不足、技术支撑能力不强等方面的问题。5.质量检测报告格式不符合要求,以记录表代替报告,报检表部分基本信息缺失,部分检测设备无检定合格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彻底整改问题隐患。对省厅督查组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跟踪问效,组织进行“回头看”,督促项目各方彻底整改。对查找和梳理出的问题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整改时限、任务、措施和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二)严格落实责任。西安市建委和地铁办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动态监控,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设施到位,不断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严查违规行为。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执行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和项目,要责令停工整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严处罚,形成高压态势,遏制施工违法行为。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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