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标函[2020]142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设计单位:
现将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应急医疗设施设计标准》转发给你们。各市在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应急医疗设施的设计与建设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省住建厅标准定额处(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85号,邮政编码:030013)和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号,邮政编码:100089)。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应急医疗设施设计标准.pdf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