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推动我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方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河北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请你们认真研究、提出意见,于2021年5月20日前书面反馈我厅。如过期不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李宏甫 郑鉴
电 话:0311-87802298 87805218
传 真:0311-87801250
附件:河北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