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标准技术专家委员会技术支撑作用,经研究,决定调整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职责
专家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承接专题研究,承办专项工作;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承担标准的技术审查、审核工作;参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做好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的复审工作;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化成果奖励项目的评审建议等。
二、专家委员会设置
专家委员会共设置13个专业组,专家人数拟定390人。其中,建筑BIM专业组 (拟定30人)、城乡规划专业组(拟定30人)、工程勘察专业组(拟定30人)、检测专业组(拟定30人)、建筑电气专业组(拟定30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专业组(拟定30人)、建筑节能专业组(拟定30人)、建筑结构、抗震专业组(拟定30人)、建筑设备(暖通、给排水、动力)专业组(拟定30人)、建筑设计(含室内设计)专业组(拟定30人)、市政工程(给排水、道路、桥梁、公共交通、园林景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热、燃气)专业组(拟定30人)、装配式建筑专业组(拟定30人)、工程造价专业组(拟定30人)。
三、推荐数量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信誉和一定的行业影响力,业务精通、认真负责、客观公正。
2.从事工程建设标准技术相关工作连续10年以上,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者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等执业资格。
3.推荐专家应综合考虑专业性和在建设、设计、施工等企业的分布,每个地(州、市)推荐10-15人。
四、推荐名单报送要求
请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推荐,于2021年11月1日前将专家推荐表、汇总表及其电子文档反馈我厅标准定额处。
联 系 人:赵 强
联系电话:0991-2841231 0991-2823164(传真)
电子邮箱:xjzjtbzdec@163.com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4日
附件1
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技术专家委员会
专家推荐表
姓 名 |
| 工作单位 |
| ||
年 龄 |
| 职 称 |
| 职 务 |
|
从事工程建设标准技术相关工作主要经历及重大成果 |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意见 | | ||||
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意见 | |
附件2
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年龄 | 身份证号 | 职称(或执 业资格) | 职务 | 联系电话 | 推荐专业组 |
1 | 张三 | XXX | XX | XXXX | XX | XX | XXX | 建筑BIM专业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