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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抽查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3-24来源:河南省住建厅-文件通知

豫建科〔2022〕62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随机抽查结果的通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咨询成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和《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豫建法〔2017〕21号)有关要求,自2021年8月份至12月底,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抽查工作,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机关纪委监督下,通过“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信息系统”随机抽取148家企业,其中本省企业108家,省外进豫企业40家,随机抽取执法人员21人、工程造价咨询专家 28人,通过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省厅复核、社会公示、企业申诉、综合评定等方式,对企业基本情况、市场行为、成果文件质量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等方面进行了综合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省大部分企业都能积极配合此次检查工作,企业基本情况良好、市场行为规范,能够较好地执行国家和我省工程建设计价标准和相关规范,成果文件基本达到相关要求,工程计价活动质量总体可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企业信息录入不完整。部分企业对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内信息录入不重视,填报内容不完整,有的只有企业基本信息,在个人信息报表、管理制度、咨询合同信息等方面均未填写;有的企业人员社保、劳动合同等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成果文件编制不规范。部分造价咨询企业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对成果文件编制、复核、批准三级签章和三级质量复核制度等要求落实不到位,个别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不符合国家清单规范强制性条款的规定。

  (三)部分省外企业对待检查不配合。本次共抽查省外进豫企业40家,检查结果显示,有21家企业在检查通知下发后,经多渠道告知,多次电话联系,始终未配合检查;有3家已注销分公司;有5家未承接工程造价业务。

  二、综合考核等级确定原则及考核结果评定

  (一)综合考核等级确定原则

  1、企业信息完整,成果质量较好,不存在专职专业人员双社保或无社保情况的企业确定为合格等级。

  2、企业信息不完整、成果质量存在重大偏差、未配合检查、专职专业人员存在双社保或无社保的企业确定为不合格等级。

  3、已注销、已停止营业或未承接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在本次检查中不确定等级。

  (二)随机抽查情况

  1、企业信息完整,成果质量较好,不存在专职专业人员双社保或无社保情况的企业有58家。

  2、企业信息不完整、成果质量存在重大偏差、未配合检查、专职专业人员存在双社保或无社保的企业共有72家。

  3、未承接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11家,已注销或已停止营业的企业7家,不再确定等级。

  (三)随机抽查考核结果评定

  依据综合考核等级确定原则,考核等级评定为:合格企业58家,其中省内企业52家、省外进豫执业企业6家;不合格企业72家,其中省内企业45家、省外进豫执业企业27家;不确定等级企业18家,其中未承接工程造价业务企业11家(省内企业7家,省外进豫执业企业4家),已注销或已停止营业的企业7家(省内企业4家,省外进豫执业企业3家)。

  三、处理意见

  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确定为不合格等级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其在本区域内注册人员执业情况、承接业务备案情况、工程造价成果质量情况进行重点监管。省厅将把不合格企业列入下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持续督促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省厅将对企业法人进行约谈。

  对已注销或已停止营业的企业,将不再纳入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信息系统。


  附件:1. 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本省企业).docx

             2. 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省外进豫企业).docx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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