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的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力量,现将第五批具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全省现有具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资格的单位18家、人员713名。
特此公告。
附件1:第五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名称(共2家).pdf
附件2:第五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人员名单(共41名).pdf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