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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提供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336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5-11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文件通知

编号20220886

 

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自治区人大办公厅交办,我厅为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336号建议“关于给予贺州市建市20周年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支持的建议”的协办单位。按照你厅《关于请提供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的函》(桂财基财函〔20226号)的要求,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提供协办意见如下

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中,涉及我厅的项目有两类共三项,即安居惠民项目类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科技惠民项目类的农村公共照明项目。

  一、城市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项目推进情况

2022年自治区安排贺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任务1048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798户。2022年我厅指导贺州市积极申报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目前,贺州市平安居、粤桂示范区等3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已获得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共计1.55亿元,已支出1.3亿元;已下达住房租赁补贴专项补助资金409.24万元,截至425日,贺州市已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31户。贺州市棚户区改造在建项目较多,部分项目存在逾期未建成、棚户区居民未能及时回迁安置部分安置住房有待分配入住等问题,还需市级层面采取措施加快推进。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督促和指导贺州市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为民办实事工程有关工作。一是督促贺州市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国家任务。二是指导贺州市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设,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三是强化资金筹措。指导贺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积极争取市场化融资资金,持续推进项目建设。同时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督促指导各地住房城乡部门加强与发、财政部门对接,争取更多项目得到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四是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切实落实改造对象、签订回迁安置协议,确保群众早日住上新房。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情况

2022年,国家下达贺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为93个小区共计4164套,自治区已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共3404.7万元。截至2022420日,贺州市已开工1个小区44,其余小区均属于项目前期工作阶段。下一步,我厅继续加大支持贺州市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力度。一是指导贺州市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引导小区居民形成合理的改造意愿和预期,营造政府、社会、居民共同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良好氛围,将统一居民意见前置,变“要我改”为“我要改”。二是督促贺州市加快项目开工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纳入2022年国家任务的项目在202212月底前100%开工,尽快改善城镇老旧小区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三、农村公共照明项目推进情况

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公共照明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目前,我厅积极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对接沟通,尽快落实2022年度农村村屯公共照明项目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待自治区补助资金明确后,立即下达任务计划,加快推动项目建设进度,不断扩大全区农村公共照明覆盖范围,提升农村群众生活质量。此外,鼓励和引导村民参与路灯建设,进一步探索村民自我建设、自我管理的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提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成果。

联系人:蒙文康;联系电话:2260037


附件: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表(贺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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