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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第二次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项目实地核查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5-18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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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次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项目实地核查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的通知》(编号:20212199)安排,我厅于202111月下旬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二次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项目实地核查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核查分为厅本级核查和各市核查两个层级,覆盖全区14个设区市,核查范围为117家区内外施工总承包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我区行政范围内承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共有107家企业提交材料,厅本级和各市共核查项目475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11份、停工整改建议书13份,经企业整改并报当地主管部门审核,已全部完成整改。有10家企业未参加核查且未提供任何资料。

从此次核查情况来看,各地能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以及十九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讲话精神,扎实做好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等重点工作,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基本落实到位,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基本履职到位,企业总部对在建项目管控能力有所提升,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管部门履职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地区未扎实开展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措施有待进一步强化。如柳州市柳江区未扎实开展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未及时部署辖区内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部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仍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一是建筑市场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企业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信息未录入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桂建通平台),或已录入平台但近几个月均无考勤记录。如广东嘉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平南县东湖丰景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在桂建通平台中几乎无考勤记录。二是企业总部对在建项目管控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如广西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广西共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南宁市万秀村三产综合楼项目,在核查组现场检查时未能提交公司季检、月检检查通报文件,未能提供公司季检整改通知书及整改回复资料。三是未认真落实事故企业全区停工整改制度。核查组通过核查发现被停工企业的部分项目有明显正在施工痕迹,如来宾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广西裕达工程有限公司均存在未认真落实事故企业全区停工整改制度。

(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待加强。本次核查发现,部分项目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无相应管理台账;有的项目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的相关信息,未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有的未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在项目专职安全员安全日志中,无危大工程巡查记录。如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的桂林市万达大都会北区一期-1#2#3#5#楼及地下室A区项目未公告危大工程,危大工程管理台账无活动板房和深基坑内容,未建立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未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桂林甄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桂林市彰泰联发沁园春(1-3#楼、5#楼、6#楼及地下室停车场)的危大工程无施工时间段、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且该项目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依据未具体标注引用的法律法规、规范名称和文件名称等,无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无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无验收要求,无应急处置措施和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等,且论证方案签到表无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人员签名。这些问题同时反映出施工监理企业现场履职管理存在不足,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处理要求

(一)责令本次实地核查中未参加核查也未提供任何资料的10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在全区范围内施工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予以全区通报,扣减企业诚信分3分,并在2022年的层级监督检查中将其在广西区域内在建项目列为重点检查对象。企业应严格执行主管部门下发的停工整改指令,并在整改完成后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工检查申请(加盖公司公章)。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上述企业在本市(含所辖县、市、区)的所有工程项目停工整改及复工检查情况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电子邮箱:gxjstjgc@126.com),发出的扣分通知书等材料电子扫描件请一并报送。

(二)对自治区实地核查发现存在典型问题的工程及责任主体(详见附件2)予以全区通报,扣减企业诚信分3分。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有关工作。

下一步,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建筑业企业的动态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对未参加核查的企业加大严查力度,规范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切实维护我区建筑市场秩序。

附件:⒈ 未参加核查且未提供资料的企业名单

      自治区实地核查存在典型问题的工程及责任主体

一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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