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有效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要求,结合我市住建系统施工特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2022年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5月 19日
2022年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30日。
二、活动主题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全面压实各方责任,认真组织学习宣贯《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四、参加单位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所有建筑
施工企业、施工项目和相关单位。
五、组织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2022年北京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丁 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施工安全管理处、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总队、市住建委宣传中心、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等主要负责人,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主管副主任(副局长),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副总。
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六、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市级活动内容
1.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日,举行北京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表彰2021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示范单位及安全管理标兵,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观摩学习活动。
6月16日,承办住房城乡建设部2022年全国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北京市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知识咨询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观摩学习活动。
2. 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
6月 1 日至 6 月 20 日,线上开展“北京市住建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分监督机构和施工企业两个板块,参赛人员为监督人员和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等,参赛人员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每日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不定时推送安全知识答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三个类型)。个人奖为知识竞赛个人总分排名前20名颁发个人奖,其中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14名。监督机构取团体总分的前两名、企业取团体总分的前四名作为决赛的参赛团体,参加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竞赛。
3.组织知识竞赛现场决赛
6月底在施工现场组织知识竞赛决赛活动,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题目,在规定的时间内,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并提出正确的解决方案,由评审专家组进行打分(具体见《2022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筑系统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竞赛活动方案》),按照总分高低,决出团体赛名次,共设置团体奖
六名(其中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设置优秀组织奖三名,现场颁发奖牌。
4.开展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活动情况,防汛工作落实情况,消防工作落实情况及基坑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起重吊装、有限空间作业、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的执法抽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执法。深入推进2022年“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施工围挡治理工作, 坚持工程竣工及时拆除施工围挡,完成逾期未拆除施工围挡整治,持续推动全市工程规范设置施工围挡。
(二)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建筑施工企业活动内容及要求
1.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学习新政策、新标准、新规定的培训教育活动,深刻领会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意义,党政“一把手”要带头学安全、讲安全、做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线上培训”“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学习效果、保证学以致用,对施工现场的一线作业工人进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其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以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名义,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学习活动,学习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
2.认真组织活动,确保教育效果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好本辖区、本企业的 “安全生产月”的各种活动,组织好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督促安全管理人员学习掌握安全生产业务知识,提升专业技能。
3.加强宣传工作,营造安全氛围
各单位、各施工项目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设置安全专栏和新媒体平台播放教育影像资料等多种多样、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2021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优秀个人奖项评选活动,对本单位推荐的人员进行广泛宣传,树立优秀典型,号召广大职工礼赞榜样、学习榜样。
4.加强隐患治理,坚决杜绝事故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继续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检查重大活动保障及防汛、消防、危大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管理情况。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严查问题、紧盯整改,主管领导要带队开展专项督查,层层落实责任。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监督执法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安全生产月”期间,对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发生火灾火情或破坏地下管线等突发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5.积极参与市应急局组织的相关活动
积极参与市应急局组织的“应急先锋•北京榜样”先进典型推选宣传活动、北京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集团)创建,北京市第十六届安全文化论坛等活动,积极参评优秀组织单位、最佳实践活动、优秀新闻报道单位及个人、最佳公益作品等奖项。
6.认真进行总结,及时上报材料
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有关文字、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请于2022年7月8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邮箱:shigongchu2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