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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对《天津市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21版)》第二次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4来源:天津市住建委-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管理办法》(津建科〔2013〕449号)要求,我委组织编制了《天津市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21版)》,并已按照程序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收到有关单位反馈意见,并经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现拟对《天津市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21版)》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9月15日至10月1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附件:《天津市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推广、限制和禁止目录(2021版)》 

2022年9月14日

(联系人:顾叶飞 宋春生;联系电话:28468622  2330183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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