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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工程建设标准宣传贯彻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1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文件通知

编号:20222290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宣传解读工程建设标准化方针政策,促进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提高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供给质量,经研究,我厅定于2022年12月2日在南宁市召开工程建设标准宣传贯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宣传贯彻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DBJ/T45-134-2022)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程》(DBJ/T45-133-2022);

(二)解读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政策及申报程序。

二、培训时间

2022年12月2日(星期五),会期1天。

三、培训地点

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4楼多功能厅。

四、参加人员

(一)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分管领导;

(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处室、有关厅属单位各1名负责同志;

(三)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主要负责同志;

(四)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广西建筑业联合会、广西建设监理协会、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广西勘察设计协会、广西城市建设协会、广西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各1名负责同志;

(五)各有关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1名负责同志。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29日12:00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详见附件)发送至我厅标准定额处电子邮箱:gxbzdec@zjt.gxzf.gov.cn。

(二)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培训人员统一入住广西建设五象大酒店,住宿费用自理。请于12月1日16:00-20:00到广西建设五象大酒店一楼大堂报到。

(三)参加培训人员出入酒店需出示健康码绿码、行程卡及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培训期间应切实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聚集,配合会务组做好各项防疫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王英豪0771-2260359;黄翔0771-2260139。


附件:参加工程建设标准宣传贯彻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参加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培训报名回执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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