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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5月份全省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拆除10吨以下燃煤供暖小锅炉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6-19来源:辽宁省住建厅-文件通知

关于2018年5月份全省城市建成区

 

黑臭水体整治 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海绵城市建设 拆除10吨以下燃煤供暖小锅炉进展情

 

况的通报

 

各市建委(局):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各市、各省直部门和单位实绩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委办发〔2018〕3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10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督导效果,推进有关工作,现将5月份(截止5月31日)全省14个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建成区10吨以下燃煤供暖小锅炉拆除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一) 全省70条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

截至目前,全省14个地级以上城市中11个城市排查确认黑臭水体70个,比2016年底增加9个。

据各市自报整治进展和专项督查情况显示。全省已完成整治工程的有51个,72.8%;沈阳、大连、鞍山、盘锦4个城市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正在开工整治的有9个,分别是抚顺市古城子河、海新河、拉古河、抚西河,本溪市彩屯排涝池及彩屯河,丹东市北部山区截洪沟,锦州市小凌河、常屯河,营口市营柳河等,占12.8%。

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有10个,分别是抚顺市葛布东河、葛布西河、李其河、詹家河、杨柏人工河,丹东市九道河,营口市民兴河、引奉河,阜新市三家子河,葫芦岛市连山河等,占14.4%。

(二)列入2018年完成整治计划的13条黑臭水体整治情况

 据各市自报整治进展和专项督查情况显示。列入2018年整治计划的13条黑臭水体,正在开工整治的有6个,分别是抚顺市古城子河、海新河、拉古河、抚西河,营口市营柳河,锦州市常屯河等,占整治计划的46.2%。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有7个,分别是抚顺市葛布东河、葛布西河、李其河、詹家河、杨柏人工河,营口市引奉河,阜新市三家子河等,占整治计划的53.8%。

(三)51条黑臭水体初见成效整治效果评估工作情况

沈阳、大连、鞍山、抚顺、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等8个城市有44条黑臭水体已经完成初见成效整治效果评估工作;丹东、锦州、营口、阜新等4个城市有7条黑臭水体尚未完成初见成效整治效果评估工作

沈阳、抚顺、丹东、营口、锦州、阜新等城市部分黑臭水体需要进一步提升和巩固整治效果。

二、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全省共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56个,据各市自报提标改造进展和专项督查统计:

已经完成提标改造的有38座,占全省总数的67.9%。其中:沈阳市4座、大连市11座、鞍山市1座、抚顺市5座、本溪市2座、丹东市1座、锦州市1座、营口市1座、辽阳市1座、铁岭市1座、朝阳市4座、盘锦市2座、葫芦岛市4座

正在进行施工的有16座,占全省总数的28.5%。分别是沈阳市沈阳北部、沈水湾、仙女河、西部、满堂河,大连市金州西海、春柳河(一期),鞍山岫岩县,抚顺清原镇,本溪南芬区,锦州义县、北镇市、黑山县,营口盖州市,铁岭西丰县、昌图县污水处理厂。

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有2座,占全省总数的3.6%。分别是丹东宽甸县,铁岭西丰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全省30个设市城市,已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的有19个,分别是沈阳、新民、大连、瓦房店、庄河、鞍山、海城、抚顺、锦州、北镇、营口、阜新、灯塔、盘锦、铁岭、朝阳、北票、葫芦岛和兴城市;未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的有11个,分别是本溪、丹东、东港、凤城、凌海、盖州、大石桥、辽阳、调兵山、开原和凌源市。

四、城市建成区10吨以下燃煤供暖小锅炉拆除

全省年度计划拆除城市建成区10吨以下燃煤供暖小锅炉216台。截至目前,已拆除7台,完成3.2%。其中,辽阳市计划拆除15台,已拆除5台,完成比例 33.3%;阜新市计划拆除12台,已拆除2台,完成比例 16.7%,其他城市正在开始拆除前期准备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已经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整治效果局部反弹,又出现漂浮垃圾和黑臭现象,河道两岸也出现非正规垃圾点,还存在排污口整治不彻底,有污水排放现象,河道上游来水及支流汇水仍存在黑臭现象。如抚顺将军河、丹东五道河、营口路南河、阜新塔子沟河。

二是丹东、锦州、营口、阜新等城市有7条黑臭水体尚未完成初见成效整治评估工作,部分黑臭水体整治缺少整治方案及批复或专家论证意见、工程开竣工资料、影像资料等重要支撑材料。

三是部分城市的黑臭水体河长制虽然已经建立,但仍未发挥实质性作用,保持黑臭水体整治效果的长效管理机制尚未落实。

四是2017年末基本完成提标改造的38座污水处理厂中个别污水处理厂6月末实现达标排放难度很大。如本溪市本溪县污水处理厂、丹东凤城污水处理厂。

五是2018年计划完成提标改造的1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整体进展较慢。丹东宽甸县、铁岭西丰县工业园区2座污水处理厂仍未开工建设。个别污水处理厂由于改造规模大、工艺复杂和受场地限制等因素一定程度影响改造进度

六是全省有11个设市城市未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部分城市尚未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和今年开工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六、下一步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整治黑臭水体、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海绵城市建设和燃煤供暖小锅炉拆除工作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建设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举措,是提升环境品质的重要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将其纳入近期重要工作之中,主动作为,强力推进。同时,强化组织领导,要将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2、多方协作,优化工作措施。黑臭水体整治、海绵城市建设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涉及部门较多,各地住建系统单位要全盘考量,强化部门协作,简化审批流程,优化施工措施,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压缩工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3、开展督导,推进任务实施。省住建厅已将整治黑臭水体、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海绵城市建设和燃煤供暖小锅炉拆除等工作列入提升城市生活品质重点内容,下一步将对上述四项重点工作实施督查督办,全力推进重点工作任务完成。

4、严格考核,强化责任落实。省政府已经黑臭水体整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海绵城市建设和燃煤供暖小锅炉拆除等工作纳入2018年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量化考核,我厅将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实施约谈,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完成任务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18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5月份)

      2.2018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5月份)

      3.2018年全省城市建成区10吨以下燃煤供暖小锅炉拆除情况表(5月份)

      4.全省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情况表(5月份)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66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5月份).xls  

 2018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5月份).xls

 2018年全省城市建成区10吨以下燃煤供暖小锅炉拆除情况表(5月份).xls

全省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情况表(5月份).xls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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