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农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近年来,尤其是中央支持各地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以来,农村各项建设活动持续快速增加,农民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农村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但是,乡镇建设管理力量依然十分薄弱,与村镇规划实施、农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村庄环境整治等工作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已成为我国农村建设落后的主要原因之一。为加强对农村建设的指导与管理,进一步提高村镇建设的质量和管理水平,现就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通知如下:
一、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配备
农村建设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农村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是规范农村建设活动、提高各项建设的质量、提升村镇人居环境水平的基本要求。实施对农村建设的指导与管理,须由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及管理能力的人员进村入户现场完成。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目前还未配备专职乡镇建设管理员的乡镇尽快配备1名以上专职乡镇建设管理员,承担对农村建设的指导与管理具体任务。
二、落实乡镇建设管理员职责
乡镇建设管理员要按照村镇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协助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落实村镇规划实施管理,协助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负责批后监管。二是落实农房建设指导与监管,具体实施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三是指导和组织村庄环境治理、村容镇貌及环境卫生管理。
三、严格乡镇建设管理员任用
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严把乡镇管理员的招考录用关。乡镇建设管理员的任职人员须熟悉农村情况,热爱农村建设事业,善于进村入户做群众工作,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经相关专业培训合格,具有一定村镇建设工作经验。
四、强化乡镇建设管理员培训与管理
各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指导乡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支持每个乡镇提升规划建设管理能力。各地要加大对乡镇建设管理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乡镇建设管理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我部将适时组织对乡镇建设管理员的培训。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具体负责对乡镇建设管理员的指导与管理,督促各乡镇完善和实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措施。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协调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乡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工作。从2013年起,各地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要与乡镇建设管理员配备情况挂钩,优先安排已配备专职乡镇建设管理员的乡镇。加强对乡镇建设管理员的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将每个乡镇建设管理员的有关信息录入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并实时更新(具体办法另行通知),我部将根据系统中信息通报各地乡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年度建设情况。各地要将乡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情况作为村镇建设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检查与绩效考核范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3月26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