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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全省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5-29来源:吉林省住建厅-文件信息
关于2022年全省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吉政数联〔2023〕2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招标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部署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发展改革委、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市监厅在招标投标领域联合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现将抽查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项目抽取情况
  (一)抽查检查内容。重点聚焦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投诉处理、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招标代理等关键环节进行抽查检查。
  (二)抽查检查项目范围。对2022年前10个月全省招标项目开展检查。具体包括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农田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三)项目和专家抽取情况。2022年11月16日,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对2022年前10个月全省4076个招标项目进行了随机抽取,本次检查计划抽取110个项目,剔除3个不符合项目,实际抽取107个项目,抽查比例为2.6%;同时,抽取检查专家24人,一并向社会公告。
  (四)项目抽取监督情况。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项目抽取和检查专家抽取全过程使用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投标企业、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方面代表、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机关纪委代表现场全程参加监督见证。抽取过程规范公正,符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和原则。
  (五)检查结果核实确认情况。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分批组织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抽取的专家对107个抽查检查项目招标投标过程开展检查。专家检查结果形成后,省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与专家就有关政策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汇总稿送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处室核准确认,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处室将核准确认结果报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2023年4月下旬,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将核准确认结果汇总后,送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联签发文。
  二、项目抽查检查问题情况
  (一)房建市政招标投标项目
  1.敦化市城区二次供水加压泵站建设工程(管网及泵站改造)项目。该项目由敦化市城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敦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一是要求建筑业企业提供履约保证金,未同时向建筑业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二是招标控制价只公布总价,未同时公布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费用。
  (2)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对象及收费金额。
  (3)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冯冰琪、梁爽、王燕未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填报人员信息。
  (4)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开。
  2.首地首城世纪广场商业综合体项目园林景观工程项目。该项目由吉林省首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一是要求建筑业企业提供履约保证金,未同时向建筑业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二是招标控制价只公布总价,未同时公布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费用;三是未落实项目经理业绩分值要求。
  (2)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王琪未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填报人员信息。
  (5)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不全,缺少相关必要材料。
  3.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2022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由吉林市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吉林省隆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吉林市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处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一是初步评审中资格审查标准缺少类似项目业绩;二是要求投标人的单项工程报价均不能超过各项招标控制价。
  (2)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对象及收费金额。
  (3)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唐耀东未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填报人员信息。
  4.双阳区净水厂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净水厂改造施工)项目。该项目由长春市双阳区自来水公司招标,吉林省广庆招标工程有限公司代理,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一是要求建筑业企业提供履约保证金,未同时向建筑业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二是要求投标人的单项工程报价均不能超过各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
  (2)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3)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单一歌、李辉未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填报人员信息。
  (4)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不全,缺少相关必要材料。
  (5)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开。
  5.辉南县金川镇2022年人行步道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由辉南县金川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吉林省钟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辉南县建筑工程招标管理站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对象及收费金额。
  (2)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张旭、周鹤未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填报人员信息。
  6.长春市永春新城供水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项目。该项目由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吉林省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一是未落实“优质优先、优质优价”政策要求(施工);二是要求投标人的单项报价均不能超过其各自的单项限价(施工)。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3)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不全,缺少相关必要材料。
  (4)评标专家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对应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企业予以否决(勘察)。
  7.辽源市古仙花木培育基地建设工程项目、辽源市积水点整治工程项目。该项目分别由辽源市园林管理中心、辽源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代理,辽源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中心监管。
  存在问题: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不全,缺少相关必要材料。
  8.2022年白城市棚户区改造四期建设项目勘察项目。该项目由白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白城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招标,吉林省正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白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对象及收费金额。
  (2)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不规范,部分内容与本项目不符。
  (3)超高收取投标保证金。
  9.靖宇县老旧小区供水系统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由靖宇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招标,鑫润呈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代理,靖宇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对资质等级要求招标公告和评标办法表述不一致。
  (2)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对象。
  (3)个别评标专家存在畸低打分现象。
  (4)超高收取投标保证金。
  10.东辽县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美景天城三期配套项目。该项目由东辽县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招标,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代理,东辽县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1.吉林市龙潭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及公共区域维修)工程设计项目。该项目由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吉林金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根据该项目设计内容,设计周期要求不合理。
  (2)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对象。
  (3)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不全,缺少相关必要材料。
  12.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二期项目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该项目由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未能准确落实“优质优先、优质优价”政策要求。
  (2)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对象。
  13.集安市迎水米业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该项目由集安市迎水米业有限公司招标,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一是设置招标控制价下限;二是技术标准和要求不详细,无具体相关参数。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4.靖宇县新型绿色有机农产品保鲜仓储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服务项目。该项目由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吉林智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靖宇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个别招标投标专业术语表述不完整。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3)两名评标专家电子签章非手写体。
  15.农安县三岗镇兴隆村四个自然屯水泥路建设项目。该项目由农安县三岗镇人民政府招标,吉林省晟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农安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未能落实“优质优先、优质优价”政策要求。
  (2)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对象。
  (3)超高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4)评标专家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对中标单位其他人员加分未执行招标文件规定。
  16.工行吉林市分行临江门支行办公楼装修及修缮项目。该项目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招标,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吉林市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对象及收费金额。
  (2)个别评标专家存在畸高畸低打分现象。
  17.敦化市2021—2025年城市照明设施升级改造工程(2022市区亮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由敦化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敦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8.公主岭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项目。该项目由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公主岭分局招标,吉林东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公主岭市财政局、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存在问题:
  (1)评标专家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一是个别评标专家综合单价评分有错误;二是评标报告中对中标人技术暗标为0分未做明确说明。
  (2)行政监督部门为公主岭市财政局和公主岭市住建局,存在双重监督问题。
  19.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2016铁西兴隆棚户区(城中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调整)一标段监理项目。该项目由白城市查干浩特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白城市洮北区住建局建筑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对象不一致。招标文件中规定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合同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20.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丙三十七路线外排水工程施工项目。该项目由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中博睿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代理,长春市建委招投标处监管。
  存在问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1.长春市咏春公园建设项目。该项目由长春南部新城公园绿地管理中心招标,瀚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评标办法中投标报价计算规则设置不合理。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2.东丰县城镇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大兴镇项目。该项目由东丰县大兴镇人民政府招标,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东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引用废止文件作为投标人入吉要求。
  (2)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3.吉林靖宇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由靖宇县泉赢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吉林省友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靖宇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未能准确落实“优质优先、优质优价”政策要求。
  24.靖宇县新型绿色有机农产品保鲜仓储冷链物流建设项目。该项目由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靖宇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不全,缺少相关必要材料。
  25.梨树县南部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滨河街雨水管线工程(奉和路—经开大路)。该项目由梨树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中鑫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梨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监管。
  存在问题: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对象和收费金额。
  26.延吉高新区生物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施工监理项目。该项目由延边长吉图科技企业孵化有限公司招标,吉林兴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延吉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监理大纲评分标准”中“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总分20分,评审标准中分值区间与总分值不一致。
  27.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建成区街路绿化品质提升及增绿补绿项目。该项目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林业和园林局招标,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3)质疑回复无招标人盖章。
  28.净月高新新兴产业工业园项目(设计)。该项目由长春卓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初步评审中资格审查标准缺少类似项目业绩。
  (2)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3)评标委员会成员专业构成不合理。
  29.吉林市妇产医院改扩建项目。该项目由吉林市妇产医院招标,吉林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招标公告引用文件的发文单位名称表述不正确。
  (2)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4)超高收取投标保证金。
  (5)开标记录表无监督人员签字。
  (6)存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日期明显超前现象。
  30.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兴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项目。该项目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兴实业投资(集团)招标,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一是招标公告应载明而未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在评标办法中作为资格审查项;二是招标公告未明确选取中标候选人家数,要求报名缴纳报名费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获知选取的中标候选人家数;三是投标报价计算规则不明确,得分设置不合理。
  (2)招标文件要求的中标候选人家数(15家)与实际产生的中标人家数(20家)不一致。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
  (4)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围中标人每家缴纳服务费2万元。
  31.梨树县南部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项目。该项目由梨树县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吉林省万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梨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一是初步评审中资格审查标准缺少类似项目业绩;二是优惠条件和服务承诺评审标准分值区间设置不合理。
  (2)个别评标专家存在畸高畸低打分现象。
  32.东盛涌镇东明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该项目由龙井市龙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一是初步评审中资格审查标准缺少类似项目业绩;二是未能准确落实业绩查询要求。
  33.梨树县新农科职教园区建设项目。该项目由梨树县梨树职业高级中学招标,四平旺利工程咨询管理公司代理,梨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两个资质,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和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2)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3)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不全,缺少相关必要材料。
  (4)超高收取投标保证金。
  34.东丰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该项目由东丰县惠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东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监管。
  存在问题: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35.五代广场绿化提升项目。该项目由吉林市丰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吉林航鑫建设有限公司代理,吉林市丰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联合体要求前后表述不一致。
  (2)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收费金额前后表述不一致。
  36.中共双辽市委党校综合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该项目由中共双辽市委党校招标,吉林省润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双辽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37.白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镇赉标段项目。该项目由中共白城市委政法委员会招标,吉林省恒泰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白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38.和龙市光东村农业融合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该项目由和龙市光东村辉煌建设有限公司招标,吉林省中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和龙市建筑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39.大安市新平安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易地搬迁安置项目二标段监理项目。该项目由大安市普惠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大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监管。
  存在问题: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40.长白对朝经济合作创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该项目由吉林长白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招标,吉林省北斗恒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开。
  41.白城市洮北区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该项目由白城市洮北区吉诚中小孵化基地有限公司招标,吉林省正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白城市洮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招标代理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2)三家投标人投标保函异常一致,存在围标串标嫌疑。
  42.集安市青石镇黄柏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该项目由集安市青石镇人民政府招标,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集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一是招标公告中个别招标投标专业术语表述不正确;二是行政监督部门无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评标专家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认定加分的类似工程业绩与招标项目工程性质无关。
  43.农安县华家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该项目由农安县华家镇人民政府招标,吉林聚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农安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对象及收费金额。
  44.一汽解放传动事业部集成式重型AMT变速箱技术改造项目-建安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由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不全,缺少相关必要材料。
  45.和龙边合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孵化器建设项目(一期)-阿尔本服装科技产业园电力建设及采购安装项目。该项目由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招标,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和龙市建筑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增加清单编制费用与招标代理服务费一并收取,并未明确收取金额。
  46.龙井市雨水管网配套工程(河西段)及老城区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河西段)施工监理项目。该项目由龙井市龙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2)评标专家抽取表无操作人员签字。
  47.延吉高新区医疗器械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该项目由长吉图科技企业孵化有限公司招标,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延吉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2)评标专家抽取表无操作人员签字。
  48.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吴家店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工艺设备集成包采购项目。该项目由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张丽未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填报人员信息。
  (3)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不全,缺少相关必要材料。
  49.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南区)工程监理项目。该项目由伊通满族自治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监管。
  存在问题: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50.靖宇县新型绿色有机农产品保鲜仓储冷链物流建设项目。该项目由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吉林省明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靖宇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
  (1)评标专家存在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2)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未执行招标文件规定。
  51.吉林高新区市政管网清掏、路灯、房屋应急维修维护工程项目。该项目由吉林新北投资有限公司招标,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存在问题: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52.长春市人民大街北段、南广场、商埠地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更新项目。该项目由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招标,吉林省省投招投标有限公司代理,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监管。
  存在问题:三标段投标质疑由招标代理机构回复处理,与相关法律规定不符。
  53.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新办公大楼改造项目。该项目由一汽大众有限公司招标,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二)交通运输工程招标投标项目
  54.珲春市杨泡满族乡环乡公路改建项目。该项目由珲春市杨泡满族乡人民政府招标,吉林省睿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珲春市乡村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文件内容与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不符。招标公告第5.1款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名阶段就提供投标文件中的大部分证明材料原件,不符合《吉林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9条、10条规定。
  (2)中标公示内容不完整。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没有公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拟投入人员信息,不符合《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年第24号令)规定。
  55.珲春市英安镇大榆树村沥青路项目。该项目由珲春市英安镇人民政府招标,珲春宇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珲春市乡村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公告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招标公告第3.4款要求投标人提供犯罪档案查询,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决定》(交法规〔2020〕1号)已取消这一要求,改为投标人书面承诺即可。
  (2)要求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招标公告中第5.1款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名阶段就提供投标文件中的大部分证明材料原件,不符合《吉林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9条、10条规定。
  (3)中标候选人公示不完整。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没有公示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的拟投入人员信息,不符合《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年第24号令)规定。
  56.2022年前郭县通村(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该项目由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招标,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前郭县交通运输局监管。
  存在问题:
  (1)评标文件签字程序缺失,表14《评标基准价计算表》记录人签名空缺。
  (2)评标报告内容缺失。评标报告中没有载明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不符合《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年第24号令)第52条(七)款规定。
  57.抚松县仙人桥镇中学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该项目由抚松县公路建设管理中心招标,吉林诚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抚松县交通运输局监管。
  存在问题:
  (1)评标专家打分存在异议。专家魏传芝对项目风险打分低于满分值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未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不符合《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年第24号令)第46条规定。
  (2)招标档案不完整。从提交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材料看,无法确认是否公示了中标候选人填报的项目业绩和个人业绩,不符合《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年第24号令)第53条规定。
  58.珲春市英安镇靖边村道路工程项目。该项目由珲春市英安镇人民政府招标,珲春宇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珲春市乡村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公告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招标公告第3.4款要求投标人提供犯罪档案查询。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决定》(交法规〔2020〕1号)已取消这一要求,改为投标人书面承诺即可。
  (2)要求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招标公告第5.1款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名阶段就提供投标文件中的大部分证明材料原件,不符合《吉林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9条、10条规定。
  59.延吉帽儿山文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路新建工程)。该项目由延吉市公路建设管理中心招标,吉林省志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延吉市交通运输局监管。
  存在问题:
  (1)设定明显超出招标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招标文件P16要求投标人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规模3000万以下),而最高限价为3120万,中标额为3118万,超过二级建造师执业规模,不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建市〔2007〕171号)规定。
  (2)评标秩序混乱。评标办法中规定第二信封报价相同时以第一信封评分排序,而专家在实际评审时没有对第一信封进行评分。
  60.通化县2022年农村公路改造(维护)项目监理项目。该项目由通化县公路建设管理中心招标,吉林省信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通化县交通运输局监管。
  存在问题:中标公告缺项。7.1中标候选人公示(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从现有提供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材料中,没有提供表达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三)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项目
  61.珲春市松林河松林村八队段水毁修复工程、珲春市小红旗河红旗河村段水毁修复工程、珲春市珲春河大红旗河屯段水毁修复工程、珲春市小红旗河烟筒砬子段水毁修复工程、珲春市松林河东啊拉四队段水毁修复工程项目。该项目由珲春市水利工程水毁重建管理办公室招标,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水利局监管。
  存在问题:招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招标文件不符合《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工作的通知》(吉水建设函〔2020〕30号)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招标人在发布水利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文件中应将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雷同认定和处理办法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62.通化县2022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计划项目。该项目由通化县水库移民服务中心招标,吉林省信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通化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招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招标文件不符合《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工作的通知》(吉水建设函〔2020〕30号)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招标人在发布水利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文件中应将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雷同认定和处理办法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63.中小河流长白县十九道沟河河口至大葡萄沟段治理工程(监理)项目。该项目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河道管理中心招标,吉林省华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白山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存在问题:将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投标条件。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有承担类似工程的施工监理经历,不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整治内容第6条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要求。
  64.珲春市2021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建设项目。该项目由珲春市水电水库管理中心招标,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珲春市水利局监管。
  存在问题:
  (1)将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投标条件。招标文件要求近5年有1项类似业绩,不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整治内容第6条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要求。
  (2)招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招标文件不符合《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工作的通知》(吉水建设函〔2020〕30号)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招标人在发布水利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文件中应将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雷同认定和处理办法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65.龙井市开山屯镇怀庆村弟洞灌溉渠道改造项目。该项目由龙井市水利局招标,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龙井市水利局监管。
  存在问题:招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招标文件不符合《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工作的通知》(吉水建设函〔2020〕30号)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招标人在发布水利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文件中应将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雷同认定和处理办法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66.珲春市珲春河重点段治理工程(孟岭段堤防)项目。该项目由珲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代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水利局监管。
  存在问题:
  (1)评标报告不规范。评标报告第七项,中标候选人名次表,无具体最终得分排名。
  (2)招标档案不完整,招标材料中未见代理协议。
  67.珲春市珲春河重点段治理工程(孟岭段堤防)施工监理项目。该项目由珲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代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水利局监管。
  存在问题:招标档案不完整。招标材料中未见代理协议。
  (四)农业农村招标投标项目
  68.农安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该项目由农安县农业局招标,吉林省中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长春市农业农村局监管。
  存在问题:
  (1)招标金额表述不规范,预算金额人民币标注不规范(如:150.0000000万元)。
  (2)将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投标条件。投标人须知1.4.1中第三条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此条属于歧视性要求。
  (3)评标报告缺项,无文字表述评标结论。
  69.梨树县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二至四标段)。该项目由梨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招标,吉林省嘉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梨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监管。
  存在问题:
  (1)项目代码编号混乱。
  (2)评标报告缺项。第二标段为废标,报告中未详细描述。
  (3)行政监督部门记录缺失。未注明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各标段报告中缺少行政部门监督人员签字。
  三、检查处理意见
  依据全省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招标投标项目涉及的有关方面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一)对本次抽查检查存在问题的招标项目地方监管部门,由省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分口约谈,明确责任,严格管理。涉及存在严重问题的地方,按行业监督管理制度要求,严肃处理,处理结果报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
  (二)对从业人员存在违规执业或未按要求填报从业人员信息的招标代理机构,由省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立即改正,记入执业考核记录,在机构考核评价中扣分。
  (三)对招标项目存在档案缺失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由项目所在地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进行约谈,严肃整改。约谈和整改情况报省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和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记入执业考核记录。
  (四)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存在信息发布媒介不全、编制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要求条件不合理、超高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未明确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专业构成不合理和中标候选人公示及质疑处理等阶段存在问题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由省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其限期改正,记入执业考核记录,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对招标文件存在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政策规定和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嫌疑问题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由项目所在地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理情况报省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记入执业考核记录。在年度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考核中对项目所在市(州)和县(市)予以扣分,处理结果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对存在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对象和收费金额及高额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由省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其限期改正,记入执业考核记录,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七)对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的招标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核实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理情况报省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在年度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考核中对项目所在市(州)和县(市)予以扣分。
  (八)对存在畸高畸低打分等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评标专家,由项目所在地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核实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理意见报省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记入评标专家执业考核记录,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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