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不断强化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等各类专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培训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新建科函〔2023〕26号)要求,我厅本着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围绕基本条件、教学管理、属地住建局日常管理、完成培训任务、培训行为是否规范等方面,对全区35家行业培训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了全覆盖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评估以指导规范办学为导向,采用百分制打分方式(基本条件40分、教学管理50分、属地住建局评价10分,完成培训任务[加分项]),评出A类机构16家、B类机构13家、C类机构5家,自愿退出建设行业培训机构1家。(详见附件)
(一)基本条件:
1.组织机构。22家机构有3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每增加一类培训增1名专职管理人员进行配备;25家机构负责人具有高级以上职称且具备2年及以上教学管理经验;9家机构建立了培训工作人员各项管理制度、考核细则,其中新疆建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乌鲁木齐建设职业培训中心、新疆雪莲技工学校4家机构建立健全了包括教学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实训室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后勤保障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为机构今后规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内部管理机制。
2.师资队伍。16家机构各专业工种配备了专兼职培训师资不少于2人,学历、职称及外聘师资均符合评估要求;25家机构分专业、工种建立了师资花名册;32家机构建立了教师业务档案、外聘教师资格审核记录、聘用协议(聘书)、专职师资社保缴费记录。
3.办公场所、教学场地。16家机构为自有产权,16家机构为租赁场地,能够对机构稳定办学起到积极作用。
4.实训条件。16家机构实训场地的各专业工位数、工位布置情况、实操课程开出率能够满足实践教学需求。设备设施齐全,实训设备台账、耗材清单记录完整。新疆新远职业培训中心、新疆新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乌鲁木齐市建筑建材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巴州建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4家机构实训场地在前期自建的基础上,能够紧跟行业发展,更新场地功能、设施设备;3家机构实训场地依托企业或技工学校,能够实现培训资源共建共享。
(二)教学管理:
1.日常管理。26家机构建立了日常教学、考试等管理制度、培训与培训大纲、培训方案(计划)相符合,其中20家机构建立健全了教学管理相关制度、培训大纲、培训方案(计划)、教师培训教案、学员档案、教学检查记录等。各机构均能够做到开班、考试前先进行申请,审核批准后再实施。教学过程中通过小鱼易连系统与主管部门线上监控设备实时连接。培训、考试后向主管部门及时报送审核资料。
2.培训准备。28家机构培训计划(方案)、开班审批材料、教案、教学资源(PPT、视频、图例、案例、试题库等)准备充分齐全。
3.教学评价与考核。26家机构建立了培训效果反馈机制,建立了成绩档案、学员反馈表、取证率统计等资料。
4.网课平台建设。根据我厅对网课平台评估要求,8家机构已完成搭建(开发)自有网课平台,24家机构使用通过评估的机构或第三方网课平台。网课平台均由专委会委托第三方进行监管,确保网课内容合法合规、教案符合大纲要求,能够满足培训计划;能够进行过程抓拍,监测培训过程;具备线上测试功能,能够进行数据导出。新疆建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建设职业培训中心投入大量资金,安排专人维护,网站安全性、功能性、实用性比较完善。
(三)完成培训任务社会化帮扶(加分项):18家机构能够利用自身师资等力量,帮助对口县(市)做好建筑领域技术工种培训相关工作,其中17家机构全年完成建筑领域技术工种培训500人次以上。3家机构能够积极协调各种其他资源,帮助对口县(市)建立建筑领域技术工种实训基地。
二、存在的问题
(一)属地住建局监管力度和责任落实不到位。
1.对组织机构审查不严。10家机构少于评估要求的3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存在1名管理人员管理多类培训专业的现象。23家机构未建全培训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制度、考核细则,组织机构建设不全。
2.对机构师资队伍指导欠缺。16家机构未达到专业工种培训师资人数,其中8家机构存在一名教师多家共用的问题。7家机构未分专业、工种建立师资花名册。和田力源培训中心、克拉玛依市世通职业培训学校、库车智远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师资力量较为薄弱。
3.对机构办公场所、教学场地及实训条件核查不到位。12家机构机房、多媒体设备不能满足教学及考试要求,使用记录不全。本年度6家机构未开展实训,10家机构实训设备达不到实践教学要求,工位不足、布置不合理。11家机构台账、清单、使用记录不全,其中阿克苏市能士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实操场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需整改。
4.对机构日常业务管理指导脱节。存在只审批轻监管现象;
存在机构日常业务事项向我厅主管部门咨询成为常态现象;存在不清楚培训线上资料审核要点、把关不严,甚至无审核即通过现象;存在学员因政策不明、培训问题不清,不明属地沟通途径,投诉我厅次数增多现象。
(二)机构教学管理不细不实,培训效果不扎实。
1.日常管理不完善。6家机构教学管理制度不健全,无教学检查记录;4家机构教学资料不完整,资料归档不细致;15家机构教学日志记录内容不完整、学员考勤签字不严谨。
2.培训准备不充分。26家机构未使用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规范教材、教材更新不够,并存在教材发放至学员后,再收回重复使用的问题。
3.教学评价与考核不到位。6家机构未建立培训效果反馈机制,未进行教学效果跟踪记录;7家机构成绩档案、学员反馈表内容不完整,无法提供即时查询,培训合格率、取证率统计不准确。
4.机构培训行为不规范。5家机构面授过程存在出佣金雇佣社会人员冒名顶替参训的违规问题。因存在违规行为,1家机构已退出行业培训,4家机构暂停培训业务。
三、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州(市)住建行业主管部门,一要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意识,做到属地组织领导坚定有力、落地管理方案导向明确、监督检查机制职责明晰、指导帮扶记录有迹可循;二要挖掘属地潜力与梯度培养相结合,运用好重点建筑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现有师资力量,动态摸排本地师资情况,为全区统一师资库积蓄力量;三要对机构培训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等办学条件进行常态化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允许进行培训,指导机构不断完善培训条件;四要严格执行训前必审、训中必管、考试必查,加大抽查力度。对在培训、考试过程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机构,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要求,及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应清出住建行业培训机构名单,坚决杜绝机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五是要加强对机构开展日常业务的指导,开展月小结、季通报。由点到面,紧盯属地行业培训问题,带动行业高质量培训。
(二)规范教学夯实效果。各培训机构,一要严格执行行业培训各项要求,严格建立健全行业培训要求的体制机制;二要规范培训及考试管理全流程,实行专人专管,详实记录培训日志、自查记录、培训及考试影像等必要过程资料,按照专柜专册分类归档保管;三要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要求,配足配齐合规教材,确保人手有教材,实地用教材;四要建全培训效果反馈机制,设立培训服务专线,对学员的培训效果定期回访跟踪、意见建议详实记录,做到有问必答,尽力解决。做实做细培训工作,确保行业培训真实有效。
(三)履职尽责,营造良好环境。专委会,一要充分发挥桥梁作用,不断完善行业自律约束机制和诚信制度,规范行业机构行为;二要快速建立全区统一师资库,指导培训机构有效使用符合要求的师资;三要积极推动行业交流合作、协同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确保行业培训风清气正。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