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住建部的悉心指导下,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动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我省实施方案落地见效,依法依规不断推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进一步压实
一是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及时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党组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厅人员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地市和机关各处室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三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按照《山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开展2023年度述法工作,厅领导班子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的意识进一步强化。
(二)加强理论武装,尊法学法意识显著增强
一是厅党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部署要求及时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系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的通知》等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精神,在学深悟透中进一步强化法治自觉。二是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通过处务会集体学习、“学习强国”线上学习等方式,及时对各类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进行学习更新,推动法律法规的理解认识与运用落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厅蔚然成风。三是聚焦领导干部应当学习掌握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规,订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 通用版》,并制定对应的学习计划,推动全厅领导干部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坚持质效并重,住建领域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一是结合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职能转变情况,积极争取将六部条例纳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完成《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和《山西省城市绿化办法》修订工作,配合住建部、省直相关厅局完成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的修订工作,提出修改建议80余条。二是在立法工作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注重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专家学者的特长和优势,不断提高法规草案的起草质量,发挥立法的规范和保障作用。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省政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的各项要求,新制定16个规范性文件做到了有件必备,并全部通过省政府公报集中向社会公开,同时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源头上有效规范行政管理和执法依据。
(四)坚持依法行政,行业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一是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厅法律顾问在事前咨询、事中审查和事后救济的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不断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建设,出台《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优化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标准,修订《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规范行政处罚权的行使。三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打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为目标,对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城市建设、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领域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或者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对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罚,切实提升监管实效。
(五)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举办全省住建系统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八五”普法骨干素质能力提升轮训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深入开展干部讲法活动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持续参与“行政执法大讲堂”,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二是注重以案释法,发布六批城市管理领域典型案例,制作两部普法微视频《拆墙之患》和《依法用气 防患未“燃”》,充分发挥典型违法案件的指导、警示、教育作用,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让干部职工直观感受法庭的威严、法律的权威,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三是围绕“4.15”“安全生产月”“民法典”“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四是指导各地市配合司法部门在公园、广场等地建立18个法治文化建设基地,推动全系统法治文化建设。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结合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工作实际,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进行集中清理,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二是深入开展治理“新官不理旧账 政策不兑现 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专项行动和“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三是排查我厅妨碍统一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和做法,并在官网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推动公平竞争制度有效实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四是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行政审批局开展房屋建筑类建设项目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提升监管效能,降低监管成本,减少对市场主体干扰。
(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透明机关形象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有关制度规定,持续做好“双公示”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原则,公示行政许可信息64条、行政处罚信息10条。二是积极开展行政决策预公开,厅网站首页新设立“征求意见”栏目,集中发布征求意见信息28条,提高决策事项的透明度。三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工作,分类办理申请事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四是积极向市县住建系统、管理服务对象等开展政策文件多样化解读,集中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0条。
(八)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聚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有效化解和源头治理,向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协会征询自愿参与的调解组织,积极探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以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处置和积案化解为重点,深入开展纠纷化解工作,有力维护了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2023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推动发展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二是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优化。三是住建系统的执法衔接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厅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全面依法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厅党组书记、厅长黄巍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法治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先后8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亲自把关审定《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有关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指导制定《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带头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促厅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完善法治监督,纠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高度重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将法治培训纳入厅年度培训计划。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尊重司法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自觉履行生效裁判。
四、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2023年我厅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案件2件,复议机关均作出驳回申请的复议决定。行政诉讼案件4件,均胜诉。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和具体计划
2024年,我厅将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政治引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履职尽责,严格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在法治轨道上全方位推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建设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要求,制定我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并结合住建领域工作实际,编制个性学法清单,提升学法用法意识。
二是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房建市政工程、城镇燃气、自建房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执法机制建设,从源头上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不断提升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是持续加强行业法规体系建设。完善立法框架,统筹推进行业立法,做好《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修订修正和《山西省城镇再生水利用办法》的制定,开展《山西省城市更新条例》《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和准备工作。同时严格落实《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
四是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八五”普法第二期专项轮训,常态化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