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更好地推进本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应用推广,进一步做好相关行业的指导服务工作,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建筑节能建材中心)计划向社会公开遴选《建材市场信息调查采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项目承担单位,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建材市场信息调查采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二、主要工作内容和任务目标
为做好本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强再生产品使用管理工作,市建筑节能建材中心拟于2025年委托相关单位开展再生产品工程项目使用信息调查采集,包括:
(一)以本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包括回填材料、砌体材料、墙体材料、道路材料、功能材料等)使用情况为重点,调查采集当前正在运行的资源化处置点在本市区域内再生产品的生产供应情况、销售情况、再生产品种类及价格、再生产品能源消耗情况、工程应用类型及使用数量等方面的信息。
(二)结合采集的数据,对再生产品年度生产及销售数据、再生产品价格走势、应用工程类型分类等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最终形成年度分析报告。
(三)根据调查采集结果,至少形成1篇期刊论文。
三、工作进度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信息调查采集、数据汇总和分析工作,完成分析报告并通过项目验收。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7万元。
五、实施方式
本项目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择项目承担单位,与定选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后,委托定选单位开展工作。
六、定选原则
(一)市建筑节能建材中心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集中评审。
(二)评审委员会首先对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进行评审,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单位根据遴选评分表逐一打分后,按照平均分进行排名,分数排名第一的申报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申报单位放弃中选,评审委员会可以推荐排名其后的申报单位为中选候选人,并以此类推。
(三)遴选结果将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日历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市建筑节能建材中心与中选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七、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条件
1.在京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1.具备相关建材、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行业背景,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审会,并汇报项目成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八、评选标准
(一)资格评审
(二)综合评分
九、申报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附件1);
(二)项目申报书(附件2);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以上七项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汇编成一册,一式五份,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档案袋上请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申报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申报无效;因此造成我单位工作损失的,我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申报材料要求
(一)报送要求:报送人必须持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均加盖单位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申报材料。
(二)报送时间:2025年3月14日下午14:30-16:3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地址: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公室(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3号楼3429室)
附件: 1.参选函.doc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
2025年3月6日
(联系人:邓夺;联系电话:010-55598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