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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比选全区燃气安全综合辅助巡查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9来源: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公告通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西藏自治区燃气安全综合辅助巡查服务采取公开比选方式确定,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踊跃参与,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全区燃气安全综合辅助巡查服务

  

(二)预算资金:40万元

  

(三)项目内容:第三方辅助巡查单位通过现场检查、听取介绍、查阅资料、实体检查、现场询问等方式,对拉萨市、日喀则市、阿里地区三个地市及所辖33个县区,按照《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西藏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对各级城镇燃气专班、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用户、管道燃气用户等方面开展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写实记录,建立详细工作台账,对各地(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报告。巡查于合同签订后15日内组织实施,对地(市)所在地开展燃气安全辅助巡查(巡查地(市)及县(区)达到全覆盖检查项目包含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运输企业、使用单位等场所,具体由区住建厅确定

  

二、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内应含燃气安全管理服务或燃气技术服务等有关业务内容;

  

(二)近5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事故等,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三)巡查组由1名组长,不少于3名组员组成。各巡查组组长应具有城镇燃气相关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过燃气安全巡查服务5年以上工作经验,组员应具备工程师以上资格且至少从事燃气安全检查3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提供资料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三)企业资质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及不良记录查询证明;

  

(五)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

  

(六)近5燃气安全管理服务或技术服务以及参与巡查人员业绩证明材料等(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四、报名及材料递交

  

(一)时间:2025324930-2025411800;

  

(二)地址: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监督处拉萨市当热西路1号)。

  

五、比选办法

  

本项目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监督处组织对参加比选企业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将确定为本项目实施单位。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英;

  

联系电话:15348990262

  

七、其他注意事项

  

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递交的相关资料应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等;递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无误,逾期提交的有权拒收。

  

附件:《报名表》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3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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