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撤销《办公建筑能效标识系统技术标准》等三项标准立项的通告
第670号
根据标准立项申请单位的申请,《办公建筑能效标识系统技术标准》等三项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已不能按时完成编制工作,经研究决定撤销《办公建筑能效标识系统技术标准》等三项标准的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标准立项。
特此通告
附件:撤销立项标准一览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26日
初审:岳延玲
复审:徐瑞博
终审:董娜娜
撤销立项标准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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