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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27来源:吉林省住建厅-文件信息

吉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信息公开

  一、转移支付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48号),中央财政下达我省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568万元。吉林省财政厅会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社指〔2024〕275号),将该项资金全部分配下达,并同步下达了绩效目标。在资金分配上充分考虑各地危房改造需求、节能房屋成本、稳边固边需要、抗震措施成本、重点帮扶县等因素。

  按照要求,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6类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危房改造。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4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动态新增6类低收入群体危房4017户改造任务,已全部改造完成。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基本建设要求,质量达到基本技术要求,并通过竣工验收,显著提高了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的满意度。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深受农村低收入群体欢迎,有效改善了住房条件、有力拉动了经济、持续推进了乡村建设、更加密切了党群关系。

  三、绩效自评结论

  绩效目标无偏离。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由财政部门全程监管,县级主管部门配合落实。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26日

初审:陈镜元

复审:王爽

终审: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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