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吉建规〔2025〕1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推进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市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全省实际,我厅修订《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27日
初审:李竟瑞
复审:王家欣
终审:张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