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城规〔2025〕6号
各市(州)住建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公安局、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住建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我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防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事故,保障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燃气行业的健康发展。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商务厅联合制定了《甘肃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抓好贯彻落实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安全对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性,将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作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各级燃气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细化职责分工,形成“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督导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配送管理各项要求落地见效,从源头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执行管理标准,加强日常监管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对照管理办法规定,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力度,重点查处“随瓶安检”执行不规范、配送车辆不符合标准、违规存放气瓶等突出问题。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落实办法要求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导,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时限压实责任推动闭环整改。对拒不整改、屡改屡犯的企业,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通过全链条监管筑牢安全防线。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
各地要通过政府官网、媒体平台、社区宣传等多种渠道,重点宣传规范配送服务、用户安全用气须知等知识。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在配送过程中同步引导群众抵制违规配送行为。鼓励社会公众通过热线电话举报违法违规线索,形成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局面,切实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领域安全管理水平。
请各市州住建部门于2025年12月25日前将本办法落实情况报送省住建厅。
附件:甘肃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公安厅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商务厅
2025年7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