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京津冀工程建设标准领域协同发展,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下达2023年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住建设函〔2023〕158号)的要求,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会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我委共同组织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建科建筑节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等单位完成了《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的修编。经京津冀三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批准为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T29-255-2025,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我市地方标准《天津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程》DB/T29-255-2018同时废止。
本标准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在天津实施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天津建科建筑节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和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建科建筑节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