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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16)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9来源:湖北省住建厅-政策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5-41771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5-12-09
文    号 公示〔2025〕26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16)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2-09


我厅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16)整改,组织开展了自行验收,并申请销号。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专〔2022〕26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缺少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远低于国家要求。

二、整改目标

大力推进磷石膏建材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应用。

三、整改措施

制定推进磷石膏建材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广应用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磷石膏建材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用的标准规范。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制定推广方案。2022年5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推广应用磷石膏建材实施方案》,明确襄阳、宜昌、荆州、荆门、孝感、黄冈等6个重点地区近3年的消纳任务。2023年12月会同省经信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合推动协同机制。2025年9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的通知》,通过强化责任目标、拓宽应用路径、提升应用水平、加大宣传推广等措施,加快推进磷石膏建材在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应用,到2027年实现年消纳550万吨目标。

二是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按“急用先行”原则统筹推进磷石膏建材标准制订,印发《湖北省磷石膏建材标准体系》,编制地方标准9项(已发布5项,在编4项),指导《磷石膏轻集料》国标编制工作。发布2批次磷石膏建材补充定额。持续开展磷石膏市政道路技术研究,修改完善《湖北省磷石膏市政道路基层应用技术导则》。

三是强化产品推广应用。扩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范围,将磷石膏建材产品纳入绿色建材目录进行推广,共发布9期约40余项建材产品。引导磷石膏建材企业上线绿色智能建造产业互联网平台,不断拓宽销售渠道。2022年—2025年,先后在宜昌、荆门、黄冈、襄阳等地组织磷石膏建材应用项目现场培训和供需对接活动,推动磷石膏建材应用。

事项整改已完成。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9日—12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我厅反映。

联 系 人:阮帆

联系电话:027—8782234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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