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5-41771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 | 2025-12-09 |
| 文 号 | 公示〔2025〕26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文件名称 |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16)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5-12-09 |
我厅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16)整改,组织开展了自行验收,并申请销号。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专〔2022〕26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缺少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远低于国家要求。
二、整改目标
大力推进磷石膏建材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应用。
三、整改措施
制定推进磷石膏建材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广应用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磷石膏建材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用的标准规范。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制定推广方案。2022年5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推广应用磷石膏建材实施方案》,明确襄阳、宜昌、荆州、荆门、孝感、黄冈等6个重点地区近3年的消纳任务。2023年12月会同省经信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合推动协同机制。2025年9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的通知》,通过强化责任目标、拓宽应用路径、提升应用水平、加大宣传推广等措施,加快推进磷石膏建材在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应用,到2027年实现年消纳550万吨目标。
二是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按“急用先行”原则统筹推进磷石膏建材标准制订,印发《湖北省磷石膏建材标准体系》,编制地方标准9项(已发布5项,在编4项),指导《磷石膏轻集料》国标编制工作。发布2批次磷石膏建材补充定额。持续开展磷石膏市政道路技术研究,修改完善《湖北省磷石膏市政道路基层应用技术导则》。
三是强化产品推广应用。扩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范围,将磷石膏建材产品纳入绿色建材目录进行推广,共发布9期约40余项建材产品。引导磷石膏建材企业上线绿色智能建造产业互联网平台,不断拓宽销售渠道。2022年—2025年,先后在宜昌、荆门、黄冈、襄阳等地组织磷石膏建材应用项目现场培训和供需对接活动,推动磷石膏建材应用。
事项整改已完成。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9日—12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我厅反映。
联 系 人:阮帆
联系电话:027—8782234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