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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协同办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2-23来源:北京市住建委-政策解读

  一、出台这项政策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消防条例》,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消防行政审批流程,更好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更快推动公众聚集场所合法投入运营,更好保障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消防救援局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以减环节、减材料、提效率、保安全为目标,建立“同一入口、一次申请、同步受理、协同检查、分别许可、同一出口”工作机制,提供两项业务协同办理新模式,推动实现两个事项“进一次门,办两件事”,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企业办事更便利,公众聚集更安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什么是“两项事项协同办理”?

  答:两项事项协同办理是为了便利企业而提供的一项全新办理模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充分尊重企业意愿,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既可选择普通办理方式,分别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也可选择两项事项协同办理模式一并申请。

  三、指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适用情形、工作程序、组织保障等三个方面内容。工作程序对申请、受理、检查、审批、办结时限等予以明确,其中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消防监管部门依职责同步开展受理工作,对于建设单位同时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若双方均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分别出具“受理凭证”,启动协同办理程序,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现场评定与现场检查时间,同步开展现场评定与现场检查工作。

  四、如何申请协同办理?

  答:可通过“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tzxm.beijing.gov.cn)提交申请,也可赴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对于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等共性材料一次提交,无需重复提交。

  五、如何开展现场检查?

  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以及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为依据,照图验收,照图抽查检查;消防监管部门依据规则对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技术条件、消防安全管理等有关事项进行抽查。双方按照约定时间同步开展现场评定与现场检查工作,加强沟通协商,形成现场评定与现场检查意见。

  六、申请协同办理多久可以办结?

  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消防监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分别完成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出具行政审批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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