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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津西潭(挂)2022-009号地块河西区潭江道(梅江16号地)地块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5来源:天津市住建委-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按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2021〕1号)、《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做好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工作的通知》(津住建科函〔2021〕269号)的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市绿建中心开展了津西潭(挂)2022-009号地块【河西区潭江道(梅江16号地)地块项目】的认定工作。经建设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该项目符合京津冀协同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T29-204-2021)相关条款及要求,符合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现将项目信息(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6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通过电子邮件(jnhlsfzc@tj.gov.cn)反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需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附件: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概况

(联系人:陶逸文  联系电话:6308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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