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报送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的函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吉财绩〔2026〕95号),我厅积极组织开展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材料随函报送。
附件:1.吉林省2025年度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19日
附件1:松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中央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5年度绩效自评报告.doc附件2:松原市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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