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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西藏自治区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03来源: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公告通知


关于征集西藏自治区震后房屋建筑安全

应急评估专家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地(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行业各协会、企业和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房屋建筑领域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专业技术的支撑作用,切实保障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工作的专业、规范、高效推进,拟更新组建西藏自治区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加固咨询机构等单位,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个人。

  

二、申报条件

  

符合《西藏自治区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专家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八条规定,无人数限制。

  

三、专家职责

  

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和灾情需要,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挥调度下,按时完成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工作任务,参与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定、修订与论证,参加理论研讨、课题研究,协助开展应急评估专业人才培养、应急演练及科普宣教活动,应邀参与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应急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西藏自治区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专家推荐表》,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专业资格、学术成就和从业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身体状况和真实材料承诺书,提交的扫描件分辨率应高于300dpi

  

(二)报送方式: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后,通过传真、邮箱、邮寄或现场提交报送至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抗震办公室,无工作单位或退休人员直接报送,材料受理截止2026825日。传真:0891-6816353,电子邮箱:320922166@qq.com,办公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03号区建筑工程抗震办公室3楼抗震科。

  

(三)聘任程序:待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拟入库专家名单通过住建厅官网面向社会公示,经审定后,统一颁发专家聘书,每届聘期3年,纳入专家库管理。

  

五、注意事项

  

一是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工作具有较强的紧迫性、公益性,是与时间竞速、和险情抗争的关键应急任务,现场评估环境复杂、安全风险高、工作强度大,无固定薪酬,仅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请熟知任务属性,结合身体状况、时间安排如实申报。

  

二是应急评估工作人员需深入灾区一线开展逐栋排查、结构勘验、等级判定等专业工作,有房屋安全鉴定、震后应急评估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请如实提交资质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直接取消入库资格。

  

三是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专家的纪律要求、解聘程序以及专家库的运行管理按照《西藏自治区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专家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西藏自治区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专家推荐表》

  

          2.《西藏自治区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专家管理办法》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83

  


  

(联系人:郝志东,联系电话:13518998911

附件1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专家推荐表.xls
附件2西藏自治区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专家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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