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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项目材料员岗位工作标准

发布时间:2019-07-24

1、编制目的

本工作标准规定项目材料员工作职责、内容,应保存的资料和应熟悉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2、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以及行业有关材料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在职责范围内对物资供应方进行考察、评审和管理。

(3)根据分公司授权,做好部分材料的采购工作。

(4)按计划负责材料、半成品的保质、保量、按时进场。

(5)协助公司材料部门签订材料供应、周转材料及架设工具的租赁合同,并负责组织进场、使用及退场工作。

(6)贯彻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负责现场材料使用及相关管理。

(7)认真执行材料领退料制度。

(8)建立健全项目各类材料台帐。

(9)负责项目材料的节超对比分析工作。

3、工作内容

(1)全面执行企业材料管理制度,按标准要求有效控制材料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保管各项要素规定,保证符合要求。

(2)对职责范围内的项目物资供应方进行考察、评审和管理。

(3)根据施工材料需用计划,及时完成授权范围内各项材料物资的采购任务,保证各种材料工具按质、按时、按量供应到现场,做好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收集,保证真实、齐全、完整,并与施工进度同步。

(4)采购料具做到“五符”,即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符合要求;“三比”,即比质、比价、比运距;“四不买”,即没计划的、质量不好的、价格高的、超储备的不买,确保料具的合理使用。

(5)坚持质量第一、质量优先的采购原则,做到不合格材料和三无产品不进入现场,证随货走,货证同步;选择合格可靠的供货单位,做好进货的质量记录,收集材料工具质量证明资料,包括:产品证明书、质量标准、产品鉴定报告及出厂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文件等。

(6)对采购材料和甲供材料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7)根据库管员上报的库存移动报表,定期核实材料的库存情况,不盲目重复采购,做好积压物资调剂处理工作。

(8)做好项目材料的节超对比分析工作,及时将节超对比分析结果向项目经理汇报。

(9)及时完成与材料相关的其它工作,搞好与其他部门协作配合.

(10)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4、需要存档的资料

(1)合格物资供方名册

(2)材料需用计划

(3)材料采购计划

(4)材料采购台帐

(5)材料材质证明文件

(6)不合格材料处置记录

(7)甲供材料登记台帐

(8)物资台帐及相关记录

(9)材料移动报表

(10)材料验收单

(11)材料采购租赁合同

(12)材料采购租赁合同台帐

(13)关于材料的其他资料

5、本岗位应熟悉以下法律和法规、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9)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法规和要求

(10)上级企业规章制度、方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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