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专业监理工程师职权范围,以供参考。
(1)职责
a、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b、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c、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d、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e、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f、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g、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h、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i、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j、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k、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2)职权
a、有权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拒绝签认。
b、有权对不合格的工序及隐蔽工程拒绝签认。
c、有权对承包单位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