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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强化监督综合治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18-03-29

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夯实基础强化监督综合治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近年来,在建设部的正确领导下,湖北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以人为本”的宗旨,紧紧围绕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按照夯实基础、强化监督、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全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四级以上重大事故24起,死亡24人,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5%和31.4%。现把我省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一些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找准问题,明确工作思路与目标

今年初,我们对近年来全省发生的事故和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剖析。发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普遍不健全,自我强化安全生产的意识仍未建立。不少企业尚未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的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执行不力,如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三级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等,没有落到实处,由此导致的“三违”现象非常突出;二是政府监督执法力度不够。对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未能依法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一些事故单位未能依法进行严惩;三是县市级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隐患仍然较多。近年来,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努力下,现场防护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县市级的现场安全防护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我们认识到,要解决上述问题没有特效药,不可能通过几个检查或几个专项整治就能得到根本改变。只有通过狠抓基础工作、提升行业素质,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肃行政执法、提高企业违法成本等进行综合治理才能奏效。为此,我们将今年的工作思路和目标确定为:以深入贯彻“两条例一决定”为主线,以建立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为重点,通过狠抓现场安全防护和起重机械拆装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建筑施工死亡人数比2003年下降2.5%,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低于去年水平。

二、广泛宣传,贯彻“两条例一决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是当前指导和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厅把学习宣传和贯彻“两条例一决定”作为全省建设系统200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初,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们迅速组织制定了湖北省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并根据决定的精神,研究部署2004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制订了学习宣传贯彻“两条例一决定”的详细工作计划,督促各级领导带头学习宣传,认真贯彻执行。省厅于3月下旬至4月上旬连续举办两期学习班,分别对县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建工科长和安全站长以及省直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进行了培训。各市州县也于5月份全面组织本地企业学习“两条例一决定”。据统计,全省已培训相关人员一万多人。同时根据“两条例一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按照“理顺管理体系、理顺管理机构、理顺管理程序”的原则,积极清理与法规精神不符的管理文件,制定与两个条例配套规章制度,取消了《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资格管理办法》,修改了《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程序》,出台了《湖北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指导意见》,草拟了《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管理办法》等新的管理规定,力求将建筑安全监督工作和日常监督执法行为规范统一到“两条例一决定”的要求上来,促进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

三、统筹安排,构建安全生产责任网络

今年,我们紧扣本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把构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明确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网络,作为强化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住不放。一是建立了全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在认真分析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各市州建安产值大小、工程投资规模和去年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将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到各地,并通过与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予以明确。各市州也与所属各县(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具体任务,进一步明确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增强责任感;二是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内设各有关职能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位、考核兑现;三是加大省级督查力度。一方面将各级主管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列为省级检查和巡查的内容;另一方面,及时通报各地主管部门履行职责不力的行为。今年我省建立了按季度召开安全生产情况通报会的制度,加强对责任状落实情况的中间检查,督促各地及时完善和调整工作安排及措施,确保各项控制指标的落实。

四、跟踪督查,狠抓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在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基础上,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各项规章制度颁则可行,行则有效。一是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督行为,修改安全监督工作程序,把安全监督行为统一规范到两个《条例》的精神上来,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正在实现两个转变,即内容从对工程实体安全防护质量的监督,逐步转变到对工程实体安全防护质量的监督与对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的监督并重;方式从告知性检查逐步转变到随机检查;二是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狠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考核工作,切实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全省各地已基本完成了首轮考核任务,目前正抓紧做好收尾工作。自7月1日起,全省将实行三类人员未考核合格不得任职的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未考核合格该企业不得参加投标,项目经理未考核合格不得参加投标,安全管理人员未考核合格不得上岗)。三是大力推行差异化管理。突出加强对业内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管理,把事故企业和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不善的企业及现场列为主要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监控。目前全省各市(州)均建立了安全生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五、依法行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加大安全生产检查的力度和频度是我们夯实基础、强化监管的重要举措,要求各地按季度开展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年,我们还根据以往二季度是事故上升期的特点,将全省安全生产检查由往年的六七月份提前到三四月份,结合全省一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展开。目前,全省各市州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已全面完成。在一季度安全生产检查中,各市州县共检查工程2273项,建筑面积771.6万平方米,发现隐患5875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136份,停工通知书55份。省厅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共检查施工现场77个,共计建筑面积82.32万平方米,发现隐患282处,下发整改通知书39份,停工通知单3份。今年的检查,我们特邀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参与指导和监督,并改变了以往的模式,实现了几个转变。一是重点突出。从检查各地推荐项目转变到检查重点监控企业及项目。检查的重点对象锁定在2003年发生事故的、上年检查有不合格项目的和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不善等被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企业及其所承建的项目。二是扩大范围。从过去只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质量,转变到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质量和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及建设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三是从严处罚。从过去检查中发现隐患,责成各地督查落实,转变到对查出的隐患,省厅直接建档立案,跟踪督办,做到不整改达标,决不放过。对拒不整改的,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今年全省检查中,下发过整改通知的项目,已全面组织复查,通过复查,发现受检项目大都已按标准整改到位,但仍有8个项目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目前,正在履行法定程序,对其承建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今年我厅还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即在以往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辅以巡查,以解决过去安全检查只管一阵子,缺乏长效性的问题。同时督促各地参照省厅的模式,在本辖区建立县(市)安全生产巡查机制。

六、突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根据我省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今年,我们把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脚手架和起重机械设备列为专项整治内容,着力解决事故多发环节的突出问题。在专项整治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专项整治与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结合起来,督促企业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二是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下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三是把专项整治与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方面,要求各地坚决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关于安全防护的规定,把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围护采用2000目密目式安全网、临边防护超过作业层1.2米、按规定挂设安全平网作为整治重点。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自我防护的管理,严格执行不戴安全帽,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的规定;在脚手架方面,把整治竹脚手架和规范钢管脚手架的搭设作为工作重点。目前,市州以上城市已实现禁竹的目标,力求在2005年6月底前,实现县以上城市全面禁竹目标。在禁竹的同时,全面提升钢管脚手架的搭设质量;在起重机械设备方面,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必须由专业队伍拆装、必须经检验合格才能投入使用和安装后进行登记备案的管理规定。起重机械设备的具体整治工作我厅正在做专题安排。力求通过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我们相信,按照夯实基础、强化监管、综合整治的思路,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我省的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安全生产形势也一定能得到根本好转。

七、几点建议

一、恳请建设部向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彻底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经费问题。

二、尽快明确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上的职能,取得建筑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主导权。

三、建立部级安全生产监督巡查机制,直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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