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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加工救人触电事故

发布时间:2021-05-18

一、事故概况

2005年×月×日,安装车间冷作工顾某某、陈某某在桥吊门框上安装法兰平台挡脚板。下部挡脚板安装完成后,准备安装平台上面的挡脚板,因高度距地约2米多,在地面够不到,顾某某和陈某某,随手将放在平台附近的一只角钢焊成的简易脚手架移到位,然后陈某某爬到脚手架中,用手持电钻仰面朝上钻孔,顾某某站在南面竹梯上配合。钻好第二个孔后,陈某某移到脚手架东边,准备仰面打挡脚板上的孔,陈某某刚移到位,突然人向后仰趴在平台上,顾某某看到后立即从竹梯上下来绕到脚手架北侧,准备抱陈某某下来,就在这时顾某某突然大叫一声有电,人即蹲在了地上。现场有关人员发现后立即冲到配电箱,关掉电源,并将顾某某、陈某某送到当地医院抢救,陈某某到医院后即苏醒,顾某某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顾某某、陈某某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用电的知识,在搬移脚手架时,没有将压在下面带电的风机线移开,破损的电线与脚手架角钢紧密接触后脚手架带电,致陈某某触电,这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2、安装车间和施工队平时对下属职工教育不够、管理不严。设备科巡查电工和现场安全员检查力度不够,没有及时发现电线压在架手架下的隐患,是发生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

1、基地总经理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管理上存在漏洞,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报总公司季度考核处理。

2、总装部常务副总经理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不严,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报总公司季度考核处理。

3、基地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对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够,对事故负有监管责任,报总公司季度考核处理。

4、设备科经理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存在不足,对下属电工教育、管理不严,巡视场地安全不够尽职,为此扣除3个月职务津贴。

5、设备科电工班对下属施工队监督管理不严,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扣除3个月的班长津贴。

6、安装车间经理对下属施工队监督管理不严,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扣除3个月的职务津贴。

7、安装车间分管副经理对下属班组和职工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扣除3个月的职务津贴。

8、施工队带班负责人对现场安全工作检查督促不力,对事故负有责任,为此扣除3个月的职务津贴。

9、顾某某所在施工队负责人对职工教育不够,管理不严,布置生产任务后对生产现场环境安全检查、督促不够尽职,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为此罚款人民币10000元,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四、事故整改措施

1、召开事故分析会,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2、责成设备科对公司所有电气线路、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整改安全用电隐患,并督促设备科加强现场巡回检查工作。

3、在现场配电箱内安装漏电保护器,对三相输出线路进行漏电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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