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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建筑安全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21-12-12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农村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村镇建筑市场异常活跃,建设规模日益扩大。据初步统计,2006年全国村镇住宅建设投资2807亿元,同比增长8.8%;村镇房屋竣工建筑面积10.32亿平方米,同比增长5.5%,其中住宅竣工建筑面积保持在约7亿平方米,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村镇建设质量安全问题也十分突出,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事故频频发生,2006年全国村镇建筑施工事故发生44起,死亡63人。特别是今年以来,一些地方村镇建筑安全较大以上事故多发,且呈上升势头,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须引各地、各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主要问题分析(一)对村镇建筑安全认识不足,行业监管缺位。村镇建设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含农民建房)、公共建筑及设施和生产性建筑等。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经济管理模式,有关行业职能部门对村镇建筑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城市、轻村镇建筑安全管理的现象在一些地方由来已久。不少村镇未设立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已有的监管体系也大都只适用于城市地区,而忽视了对村镇建筑安全特别是农民建房施工安全主动性的日常监管和技术指导,形成了对村镇建筑安全管理的“真空”。  (二)法规建设滞后,相关管理制度缺失。一是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适用范围过窄,安全管理未能覆盖所有村镇建设工程特别是农房建设。在现行的《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中,明确规定将农村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等部分建设工程特别是农民自建低层(三层以下)住宅的安全管理排除在外,不适用其规定。二是对村镇基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职责未作出明确规定。如有关法律法规仅赋予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责,而县级以下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委会等对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却没有规定。三是缺乏对村镇建筑安全管理和技术指导的专门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村镇建设安全管理的职责不清、管理主体不明确、工作乏力、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缺乏对村镇建设的宏观规划,房屋设计、施工组织等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不到位。从规划层面看,各地重城市建设规划、轻村镇建设规划的现象比较普遍,对农民建房缺乏规划引导和管理。在一些地区,村镇基层政府对村镇建设工程特别是农民建房用地、选址未充分考虑山体滑坡、地质条件不稳定等安全隐患,对建设选址安全把关不严,缺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从监管层面看,县市、乡镇政府没有健全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服务机构,配置相应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一些建设工程未取得规划批准文件和开工许可就擅自开工建设,施工前也未履行办理报建备案手续。农民建房多数未执行“一书一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开工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不力。如2007年3月8日,湖北宜昌秭归县屈镇江村珍珠陶瓷粒有限公司在烟囱施工过程中,因防护钢丝断裂造成4人高处坠落死亡,该项目无规划设计即开工建设。从技术服务层面看,特别是农民建房大都各行其事,也未与村镇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机构签订建房服务协议。在相当多的村镇,技术服务组织和体系不健全,服务、指导不落实。  (四)农民建房处于无序状态,隐患突出。从目前农民建房房屋设计、施工组织、工艺程序、材料使用、施工人员队伍等环节看,绝大部分农民建房没有经过专业设计或无设计,也没有相应的设计通用图,且无营业执照、施工组织混乱、工艺不合理、建筑材料不合格、施工队伍无资质、无施工许可,基本上处于无序状态,质量安全无保障,安全隐患严重,导致事故时有发生。如2007年5月29日,内蒙古通辽钱家店镇乌兰基村农民建房坍塌事故,造成16人死亡,29人受伤。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和教训,一是个体工匠按当地传统习惯建造,房屋无设计;二是房屋钢屋架超宽(当地使用钢屋架跨度一般在6米以内,该房屋加宽到9米,未进行荷载核算),且结构不合理;三是屋架集中负荷过大,屋面支撑系统不完善,砌体强度不足,且使用材质和焊接质量差;四是建房未向镇政府报批,施工队伍无资质,施工人员缺乏安全知识和技能。这起事故是近年来,农民建房死亡人数最多的一起典型的重大事故,教训十分深刻。(五)农民建房安全意识差,普遍缺乏安全知识和专业技能。大多数农民自建房请农村个体工匠根据当地建房传统习惯进行,设计、施工均无标准,全凭感觉,随意性很大。有些房屋选址在山体地质结构复杂或不稳定地带,易产生山体滑坡、坍塌等,造成事故;为节约成本,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或有的农民将旧房拆除的部分废旧低质材料用于新房建设,造成隐患。目前农民自建房多数是由农民自己组成的建筑队进行施工,基本上没有经过正规培训,缺乏专业知识,安全意识薄弱,也无安全防范措施。如2007年2月2日,湖北石首市保南湖村发生一起农民自建住宅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其施工材料质量差、建房无设计、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技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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