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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研究

发布时间:2019-07-13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并强调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方针。工程质量同样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文章结合高质量发展战略,就新形势下的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进行了探讨。

1突出质量监督执法,强化质量责任落实

1.1全面推行“双随机”质量监督检查模式,提高质量监督效能

长期以来,工程质量监督主要是以到位、告知、定人的方式开展工作,结果往往是轻监督、重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督的内涵相背离,监督效果弱化,不能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推行“双随机”检查,是主动适应“放、管、服”,提高监督效能,体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有效途径。

1.2公开和运用

“双随机”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形成质量监督有力震慑公开“双随机”检查结果,是规范质量监督权力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的需要,也有利于营造建筑市场公平的竞争环境。要充分运用警示约谈、通报批评、信用惩戒、执法查处等手段,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的质量监督模式,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质量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的主体责任,倒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自觉增强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1.3不断完善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科学的检查体系科学合理的“双随机”监督检查制度可以保证检查取得最佳效果。一是要依法依规,还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检查内容清单。二是要根据质量监督力量情况,合理建立“双随机”检查人员清单,必要时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补充质量监督力量的不足。

1.4加强质量监督队伍建设

任何制度的落实都是靠人去实施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等均强调了加强质量监督队伍建设,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质量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一是各级地方政府要充分保障质量监督队伍人员的合理配置和必要经费。二是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推进质量监督体制机制创新,合理设置内部机构,明晰岗位职责,使日常抽查与“双随机”检查相互制约,有效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充分调动质量监督人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解决“慵、懒、散”问题,逐步达到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三是要提高质量监督人员法律素质和专业素质。工程质量涉及的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标准多而杂,因为种种因素,各质量监督机构或多或少都存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因此需要建立常态化的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培训,并从机制上促进自学,提高履职能力。

1.5改进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对竣工验收的监督不能完全按照“双随机”检查模式,但从形式和内容上都存在改进的地方。一是仍然需要转变观念,要让“监督机构不是竣工验收主体”的思想入心入脑,这样才能正确履行职责,也是突出验收主体验收责任的需要。目前,在实际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机构指挥的现象。二是可以通过新媒体加大竣工验收的信息公示力度,强化验收主体的履职意识,同时也可以加大社会的监督力度,并让社会有更多的知情渠道。

1.6运用法制思维,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

《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明确了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制度。一是要以《国务院信访条例》、《安徽省信访条例》等依法依规受理质量投诉。二是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好调查核实,合法合规维护各方正当权益。三是按照契约精神,理顺业主与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等之间的质量保修责任关系,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落实。四是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企业和人员运用通报曝光、信用惩戒等手段进行处理,并作为企业资质监管的重要内容。五是按照《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和投诉受理办法》,对经协调,各方意见仍存在较大分歧,无法达成一致的,建议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2在做好质量监督工作的同时,加强质量管理

2.1准确把握当地质量状况,采取相应的质量管理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内容包括“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确定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各质量监督机构理应要在突出质量监督执法,强化质量责任落实的同时,准确把握质量第一手信息,坚持质量问题导向,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解决突出质量问题。一是要注重质量信息收集,从质量抽查、质量随机巡查、质量投诉受理、质量舆情、质量检测台账等多途径进行质量信息汇总、分析,对质量状况做出准确判断,为出台管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二是要把握“定期”,建议按年度实施。近年来,我站结合实际,组织技术力量分别制定了《马鞍山市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空心砖和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防裂技术导则》、《关于加强我市混凝土现浇楼板养护管理的通知》、《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马鞍山市住宅工程外墙、外门窗防渗漏暂行规定》、《马鞍山市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使用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通知》等。实践证明,这些措施的实施,对遏制房屋建筑工程混凝土楼板及墙体开裂、外墙外窗渗水、室内尺寸偏差等质量常见问题的发生,防范管桩质量安全隐患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2.2重视宣传工作

管理措施落实的好坏,关键在于宣传是否到位。一是要按照“谁管理谁宣传”的要求,通过报纸、网络、动员会、观摩会、送服务等途径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二是要把各项管理措施体现在质量监督方案交底和质量检查过程中,尤其是对新企业、新项目,更需要运用这种方式。

2.3把企业人员培训纳入管理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均提出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质量监督机构可以利用与施工现场接触紧密的特点,灵活开展培训工作。

3当前的几项工作

3.1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提出,“力争到2020年底,全面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通过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的实施,对于消除重大质量安全隐患,遏制质量常见问题的发生将起到保障作用,也有利于解决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

3.2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意见。目前,建筑工程因施工周期长、使用材料品种多、手工生产量大而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建筑产业现代化,是解决这些问题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建筑业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

3.3开展工程质量保险工作

实行建设工程质量保险是通过市场手段,促进多方参与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一项新举措。

3.4加强质量监督文化建设

全国质量监督机构数以千计,质量监督人员队伍庞大,需要加强敢于担当、吃苦耐劳、工文理有机结合的质量监督文化建设。

本文针对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观点,目的是为引起同行重视,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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