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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防火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18-03-16

商场防火安全管理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1)在柜台内的营业人员,应禁止吸烟;商场内应设置“禁止吸烟”标志,有条件的商场,可设顾客吸烟休息室。

(2)柜台内须保持整洁,废弃的包装纸、盒等易燃物,不要抛撒于地面。应集中并及时处理。

(3)经营指甲油、摩丝、火柴、蜡纸、改正液、赛璐路制品和小包装的汽油、酒精、丁烷气等易燃危险物品的柜台,对进货量应加以限制,一般以不超过两天的销售量为宜。

(4)经营家具、沙发等人件易燃商品的地方,应设绳索围栏,防止顾客吸烟入内。

(5)在商场营业厅内禁用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等电加热器具。

(6)商场在更新、改建或房屋设备检修以及安装广告装置等时,因为用电、用火和使用油漆等易燃危险物品而增加了火灾危险因素,所以尤需注意防火。特别是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落实防火措施,方可进行作业。

(7)为了保证顾客安全疏散,商场的楼梯、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商品和物件,一也不得临时设摊推销商品;在门外出口处。3m以内禁止停放车辆,做好引导顾客安全疏散的录音、广播准备,以便在紧急需要时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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