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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安全管理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08

一、工程概况淳安县环湖公路上江埠大桥及接线工程S01合同段北起淳杨线K12+600处,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基本沿淳杨线行进至K1+648处穿越隧道、并跨越千岛湖水域,经界牌岛西侧库区沿岸,直至界牌岛隧道南端,终点桩号K3+160,路线全长3.16km。二、爆破安全保证措施1、技术措施a、爆破前的准备工作(1)指定放炮技术人员。(2)爆破器材要安全储存。爆炸物品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准敲击、掷滚、摔落和挤压。(3)对危险区的房屋、结构物、材料和机具设备要采用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4)作好电雷管的导通和电阻测试。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电雷管。(5)严禁用电雷管改作火雷管。(6)禁止使用冻结、变质的胶质炸药,不知药性的炸药,须经试验后方可用。b、装药、爆破(1)非指定放炮人员不得担任装药和爆破工作,放炮工应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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