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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监理设计的配合措施探讨

发布时间:2019-07-26

与监理设计的配合措施

邀请设计有关人员参加关键部位的技术方案讨论会,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审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驻场监理和设计代表汇报,经办理设计变更后进行施工,未经设计同意不随意更改设计。

充分配合监理工程师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职能。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经混凝土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质量管理。在班组自检和安质部门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和检查,并按照监理要求,予以整改。

贯彻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制度。所有进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等均按要求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及进场报验单。

隐蔽工程检查等质量检查,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原则。

为监理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办公及生活设施,保证监理良好的工作环境。

经常向设计单位汇报施工进度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尽力向设计人员提供所需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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