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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

发布时间:2021-11-28

一、目的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避免各类机械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机械事故的出现,努力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顺利实现项目各项安全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二、设备进场安全验收

 1、分包单位自带设备进场时应进行安全验收,并将验收记录交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严禁带入项目施工现场。

3、对于公司项目(公司)自有设备(设施)交由外包队固定使用时,项目部与外协单位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给外包队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安全可靠。

4、项目部租赁的设备进场时必须经过项目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设备租赁应签订租赁协议,协议应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5、特种设备的验收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并按规定时间进行年检,年检报告复印件必须在项目部备案。

6、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档案,对设备进行分类编号,建立设备台帐。

三、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

2、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司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实习(徒工)操作人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才能上岗作业,严禁单独操作大型机械设备。

4、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5、机械设备使用前,项目部应对相关人员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根据机械技术操作规程,全面交待操作要领和安全防护措施等。

6、各机械设备应在显眼位置悬挂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7、机械设备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责任制。

8、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塔吊、大型履带吊,汽车吊等)在验收合格三日起至三十日内,项目部应组织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应部门办理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设备的显著位置,以利于监督管理。

9有单独机械操作者,该人员为机械使用责任人。

10、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大型吊机)应任命一人为机长,其余为组员,机长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1、在交接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2、多(群)塔作业应编制多(群)塔防碰撞措施或方案。

13、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天气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使用。

四、机械设备安装后启用验收检测规定

1、设备启用验收前,项目部必须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编制的方案实施校对:基础处理,安装要求、施工位置、环境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机械设备启用验收范围的划分

(1)大型设备:40KN.M以上塔吊,50T以上各种吊机,整体提升设备,高空滑移设备等。

(2)中型设备:50T以下汽车吊,履带吊

(3)小型设备:卷扬机固定使用设备,电焊机,空压机等

3、参加大型设备启用验收,由项目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产权单位人员及操作人员参加实施,做好详细记录

4、中小型设备验收,由项目部组织安全员,产权单位人员,安装人员及操作人员实施,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设备启用验收项目内容

(1)检查起重限位,变幅限位,冲顶限位装置是否作用;

(2)检查机械转动是否正常,各螺栓是否紧固,附墙是否牢靠合理;

(3)检查各制动器是否可靠;

(4)检查钢丝绳的规格及磨损和断丝情况,以及钢丝绳端头紧固情况;

(5)检查各传动机构,减速箱工作是否正常,杜绝隐患存在;

(6)检查轨道、轨距及轨道端头碰头(硬靠山)是否齐全可靠;

(7)检查吊具,吊索是否齐全符合标准,安全可靠;

(8)检查塔吊高架设备的避雷针,按接地装置是否装好有效;

(9)检查各种电器设备是否符合JGJ46-2005临时用电规程;

(10)小型固定设备(卷扬机)是否稳定牢固,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是否搭设防护棚等。

6、大型设备基础施工由项目部组织专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人员,按随机基础图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7、未通过验收的设备,任何人不得违章开动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8、塔吊在与产权单位共同验收后,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

五、机械设备检查规定

1、设备检查方法:

(1)各项目部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定期的机械设备专项检查,作好记录

(2)项目部安全员,机管员每天进行一次日常检查;

2、检查内容:同验收启用规定相同;

3、对查处的问题,各项目部应立即要求整改,并做好相应记录,对整改情况必须复查。

六、设备故障处理

1、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工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设备维修记录中详细记录。

2、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故障,要填写维修申请单及时上报项目部、队长、工长。车间主任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设备管理部门应派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3、项目租赁的设备发生故障,应由租赁单位提供维修服务。

4、因故障而停用的设备应拉闸断电,并在动力(如箱闸处)和操作部位(控制手柄)挂上警示牌,以防误用造成故障扩大。

5、严禁关闭或拆除保险、保护、限位、报警装置,使保险、保护、限位、报警装置失效的方法来排除设备故障。

6、对于发生重大险肇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及时上报项目管理中心或项目经理。

七、分包单位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分包单位使用的机械;必须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标示,挂牌;

2、分包单位使用的自有设备和借用设备均应纳入项目部管理范围;

3、分包单位机械人员及特种工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4、由分包单位负责安装、拆卸、报验、检测和登记的起重机械设备,所有过程资料项目部必须有备案。

5、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分包单位设备的监督与管理。

八、大型机械设备的拆装规定

1、严格按照专业分包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拆装单位进行评估,选择有资质的合格拆装队伍;

2、拆装前,拆装单位必须把施工方案,人员名单,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报到项目部备案;

3、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前,产权单位应向项目部提交设备产品合格、生产(制造),检验检测合格证明;

4、塔吊及附墙的安装、拆卸必须有资质单位进行安装,安装完毕后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并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项目部不得自己组织没有资质的单位私自拆装。

附录:

    1、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统计表(项目部用表)

2、分包方大型机械设备安装使用资料汇总表(项目部用表)

3、塔式起重机安装前检查表(项目部用表)

4、塔式起重机基础、轨道验收记录表(项目部用表)

5、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表(项目部用表)

6、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表(项目部用表)

7、起重机械试吊记录(项目部用表)

8、现场施工机具日常使用检查表(项目部用表)

9、塔吊日常使用检查表(项目部用表)

10、起重吊装机械日常使用检查表(项目部用表)

11、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略:内容项目部自定)

12、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协议(略:内容项目部自定)

13、第三方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仅供项目部参考)

特别说明:1、无论是项目部直接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还是分包单位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在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协议)的同时必须签订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并将双方签订的协议留存项目部备案。

2、无论是项目部直接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还是分包单位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项目部和出租单位均应对设备安装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进行相应的专项安全教育,并根据不同的机械设备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书面交底,并在使用过程中进行日常的使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整改。并将相应的资料留存项目部备案。

3、如第三方使用大型机械设备,项目部必须与第三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规避公司项目安全风险,否则不许将大型机械设备借给第三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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