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质量回访和修补内容
为了体现我公司:质量第一,科学管理,信守合同,业主满意的质量方针,并参照公司制定的《竣工工程服务程序》保养服务办法,制定如下几条售后服务:
(1)组织一支精干的维修保养专业队伍并配备充足的维修材料。
(2)凡在保修期内发生的所有质量问题,我公司都予以保修。维修保养队伍提供24小时优质服务,在接到业主报修后1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一般问题在二天内予以解决,重大问题尽快速度进行处理或答复。
(3)工程竣工验收后,公司技术部门和项目经理与业主签订工程保修合同,按照公司《工程回访保修程序》和合同要求,对工程进行回访或保修。
(4)除正常的保修维护外,公司按月对工程回访,具体回访时间由维修保养队负责人与业主进行联系商定并在专门的回访计划表中注明回访类型(有竣工回访、季节性回访、技术性回访、保修期满回访和临时性回访等),业主有权要求在保修期内任意时间进行回访。
(5)质量问题由公司代表和维修保养队负责人进行记录备案,以备逐项进行修理。并在完成维修保养后将项目损坏原因以及修复措施的具体安排情况用书面报告形式递交业主。
(6)在维修施工中各项工程都应自检,合格后经业主验证确认。
(7)所有经过都必须进行记录,并按照《质量记录控制》进行控制执行。
(8)维修保养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实行,保修期招标文件规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