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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治理措施

发布时间:2018-03-12
西安市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治理措施是非常重要的,措施的制定以及落实每个细节都要靠人去实施,都是非常关键的。鲁班乐标小编就西安市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治理措施和大家说明一下。为认真贯彻《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做好全市建设工地、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两类企业”)扬尘防治工作,特制定以下19条措施,望各单位认真执行,严格落实。一、建设工地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内容。二、建设工地应设置连续封闭的围墙(挡),城区主干道围墙(挡)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墙(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墙(挡)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三、建设工地应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硬化路面长度,宽度、厚度应符合规范规定,满足大型运输车辆通行要求。四、“两类企业”及建设工地大门内侧应设置冲洗台,配备高压水枪等冲洗设备,其周边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明确专人负责对出场的运输车辆100%清洗,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保持出入口通道及其周边100米以内道路清洁。五、建设工地主要道路均要进行混凝土硬化,因施工需要,部分未进行混凝土硬化的道路要铺设砾石或砖渣,在易出现扬尘和泥土的路段必要时可采用铺设再生棉毡等方法,加大吸附能力,并定期洒水,确保车辆行驶不造成扬尘污染。六、建设工地在进(出)土阶段,根据工程量大小,配备足够的保洁员,分别负责工地环境卫生和洒水降尘工作。七、易产生扬尘的粉状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且严密遮盖。八、建筑垃圾不得凌空抛掷、抛撒。九、建设工地内的裸露黄土、不能及时清运的土方或垃圾必须及时用密目网覆盖。十、建设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因特殊工艺需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经批准后采取降尘防尘措施。十一、建设工地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十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十三、严禁使用冒黑烟的柴油打桩机。十四、“两类企业”生产场区应全部采用混凝土浇筑方式进行硬化并落实场地保洁措施,不得存在浮土、泥泞现象;办公、生活区域未硬化场地应进行绿化;厂区内应设置专用废物料堆放场地并予以覆盖。十五、“两类企业”原材料堆场应采用全封闭厂房,因特殊原因无法建设封闭料仓的须采取措施全部覆盖。十六、“两类企业”骨料配料仓应在空气净化处理的基础上,配置强制除尘设备;粉料筒仓应使用自动降尘设施,吹灰管应采用硬式密闭接口,无粉料物质溢出及粘附。十七、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土方开挖、内部倒土、回填以及土地平整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和生产作业,同时要积极对施工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十八、长期未能开发的待建空地应进行绿化或覆盖。十九、市政府发布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后,要积极按照预案等级做好扬尘防治工作更多关于“西安市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治理措施”等建筑建设方面的知识,可以登入中国鲁班乐标鲁班乐标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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