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目标指标及重要环境因素关键特性的监测
1)施工噪声的监测
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场界噪声测量并填写测试记录。
a)测试的时间:结构、装修等各施工阶段,于施工开始后3日内进行1次;
各阶段施工正常进行后再进行一次,测量时间分为昼间及夜间两部分,夜间测量为在22时以后进行。测试应选在无雨、无雪及轻风时进行,当风级超过三级时,应加防风罩,超过四级应停止测试;
b)测试的方法:测量应在噪音最大时进行,在同一测量点,连续测量5-10个数值,每次读数的间隔时间为5秒,测量值为5-10个数的平均值;
c)测量点:设在施工现场的边界线上,且距离噪声源最近地方;
d)噪声测试仪器选用环境噪声监测仪;
e)监测记录:按附表要求由测试人填写记录;背景噪声应比测量噪声低10分贝以上,若小于10分贝,应按本单位《环境保护作业指导书》中说明进行修正;
f)测试后的处理:当测试结果高于规定指标时,则应采取更严格的降噪措施;
g)在施工正常期间,由安全环保部邀请当地环保部门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测试,并索取测试报告,以证明项目是否守法;
2)水污染的监测
由于本单位及项目均无对污水测试的手段,故本项目在施工正常期间,由安全环保部邀请当地环保部门来现场在总排污口区取样进行化验,项目交费后,索取监测报告,以证明项目排污是否守法;
3)施工扬尘的监测
a)由项目安全环保部在扬尘作业高峰时进行监测,采用便携式粉尘观测计监测;
b)对于炉灶排放烟尘,由项目安全环保部采用格林曼黑度计监测,并做出记录;在施工正常期间,安全环保部邀请当地环保部门到现场进行守法性监测。
4)水电耗用监测
由项目安全环保部定期(每季度)对水电耗用情况抄表计量,并做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