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加气砼砌块工程验收监理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1.质量标准执行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13-13-00-2006《蒸压加气砼砌块应用技术规范》、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施工单位完成每一加气砼砌体分项工程后,自检合格,填写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填报《砌体工程报验单》。监理人员根据施工单位的相应质量检验评定表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核实施工单位的质量自评结论,合格者签返《砌体工程报验单》并签署质量等级;不合格则退回《砌体工程报验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重新报验。必要时签发《不合格工程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后应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重新报验,监理人员确认整改合格后签返《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3.检验方法和检查数量
A、观察、靠尺、塞尺、卷尺、拉线、百格网。
B、按工程施工实际分项数,每分项均必须检查。每分项均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数量的30%。且不少于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