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地监理第一次工地例会程序
1、第一次例会在项目开工前召开,为参加各方搭建一个初次接洽平台,并为参建各方责、权、利关系明确进一步细化,为项目开工奠定良好基础。
2、职责分工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建议建设单位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3、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结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时间、地点及主要问题;
8)总监理工程师进行《项目监理交底》。
4、第一次工地例会的记录、标识及归档
4.1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4.2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封面上突出"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标题,并按公司质量体系认证要求做文件标识,样板(见3-11-1);
4.3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一式四份,一份送建设单位,一份送施工单位,一份送总工办,一份留项目部存档保存,并在收发文件记录中登记。